比农民工还惨的居然是球员

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是各地农民工讨薪,总有无良雇主到年底拖欠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近些年来,针对农民工欠薪上上下下出台了不少措施,似乎咱们身边的这类消息越来越少了,随便搜索一下,会发现从法律法规、到执行手段、再到司法救济,方方面面齐心协力,算是有了较大变化。

可是,怎么到了职业球员这里,欠薪就成了无解的问题呢?欠薪老板死猪不怕开水烫,足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本没有全力救济球员的姿态,听之任之,坐在足协办公大楼里的老爷们都是按时出粮到级别加薪,他们是真没把球员当人。

众所周知,球员讨薪的难点是,由于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相关章程里的:“足球正义不诉诸法院”的一般禁止性规定,但是,做事拿工资,签合同履约,这才是根本,合法成立的合同,实实在在的劳动,拿到报酬,才是天经地义的。

2019年其实已经在法律方向上有过突破,朝阳区法院在受理万达青训球员王振澳与万达俱乐部的诉讼过程中,就探讨过处理足球纠纷,司法介入的可能性并且由法院主导达成调解协议。

朝阳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体育纠纷管辖与青少年足球培训违约赔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制度存在如下问题:

一、关于体育纠纷的管辖问题: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第三十二条虽规定“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但我国并未建立体育仲裁机构和体育仲裁制度,导致部分体育纠纷既无法寻求体育仲裁解决,亦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是部分体育协会在相关文件(如《中国足球协会章程(2019年8月)》和《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规定了“不得将争议诉诸法院”和“一裁终局”的原则,而体育协会下设的仲裁委员会并非《体育法》规定的体育仲裁机构,也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仲裁机构,而系该协会下设的争议解决机构,无法依据《体育法》和《仲裁法》的规定享有“一裁终局”的权力;上述规定与诉权保护的法律原则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当事人诉权,并容易招致合法性质疑,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当事人将争议诉至法院,上述规定对法院并无约束力,法院仍需对相关争议进行审查并在符合受理条件下予以审理,将导致上述规定实际难以执行。

为此,2020年5月19日,朝阳法院分别向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球协会发送司法建议。

建议国家体育总局:一、加快推进《体育法》修改准备工作,积极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尽快审议修订《体育法》,尽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体育仲裁制度。二、在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建立之前,加强对各体育协会的监督指导,要求各体育协会不得限制其会员单位或运动员就体育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三、指导中国足球协会对《中国足球协会章程(2019年8月)》和《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建议指导其将《中国足球协会章程(2019年8月)》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修改为:“除本章程和国际足联另有规定外,本会及本会管辖范围内的足球组织和足球从业人员应将有关争议提交本会或国际足联的有关机构解决”,并删除《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

建议中国足球协会:一、将《中国足球协会章程(2019年8月)》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修改为:“除本章程和国际足联另有规定外,本会及本会管辖范围内的足球组织和足球从业人员应将有关争议提交本会或国际足联的有关机构解决。”

二、删除《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三、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球员的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制度,规定在球员违约的情况下青训机构的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以及在法院判决球员承担违约赔偿之后,球员能否自由与其他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其他单位是否还需向原青训单位支付培训补偿或联合机制补偿费用。

收到法院建议后,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球协会均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后,分别向法院复函。国家体育总局表示,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加快推动修法进程,从立法上彻底解决体育仲裁制度设立问题,建立专门的体育仲裁机构,并将加强对中国足协的指导,会同相关法学专家和司法实践工作者,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从法理上来说,国际足联章程和中国足协章程有关“足球争议不诉诸法院”的一般禁止规定系体育组织行业规定,但不能因为违反行业规则的可能性而颠覆、否认基本法律原则与仲裁原理,也不影响一国法院在不认可仲裁条款有效成立的情形下,对争议行使管辖权。因此不论当事人是否已将相关争议提交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是否得到受理及处理结果,亦不应当影响一方当事人诉诸人民法院。

当然,国际足联的原则一向是坚决反对政府干预足球,但讨薪这个事情,和国际足联保护球员自身权益的大方向是不矛盾的,既然有了2019年这个管辖判例,各位讨薪的球员不妨试试,死马当活马医嘛。

至于上周末足协煞有介事地给几个欠薪俱乐部罚分,大家笑笑就好,明明知道被罚的几个俱乐部,对分数已经毫无需求,官家拿出几张纸,球员的问题依旧没法解决,真心想帮助球员,就像当年帮国足主教练讨薪成功一样,他们是有办法的。球员们没有逼到走投无路是不会在球场上拉横幅的,就真的不怕球员们急了组织球员工会集体罢赛么?

这样一个尸位素餐的机构,胡作非为,根本不把球员当人,不把俱乐部当俱乐部,也不把足球当足球,是会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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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7

标签:球员   国际足联   农民工   足协   中国足球   章程   法院   机构   协会   足球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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