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11月7日电 (记者 李亚南)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7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分别批准澳门电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一个采用第五代(5G)技术的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并提供相关的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权利。
据介绍,牌照由发出日起计,有效期八年。上述两家公司须在牌照发出日起12个月内自建一个能良好覆盖澳门全境一半的5G网络系统,并提供商业服务;在其后18个月内以自建或共建共享或共用方式,将5G网络良好地覆盖澳门全境。(完)
页面更新:2024-03-21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