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了修订,其中对于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明确提到要在11月份之前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近期山东公布了独生子女的奖励扶助办法,也就是说从11月开始,山东的独生子女家庭需要按照新标准来领取待遇了,不再按照过去的老标准享受待遇。那么,独生子女奖励待遇有什么变化呢?标准奖励了吗?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有啥影响?一起来看看。
我们先来看看新办法是怎么规定的,主要有这么几项:
1. 独生子女年满18岁以前,每月可以领取奖励费,标准为每月不少于5元;
2. 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每月领取补助,标准为不低于100元,其中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标准为每月80元;
3. 其他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山东新的办法,独生子女奖励费用现在由财政负责,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这笔费用。
再来看看山东过去的奖励标准,相比之下,变化最大的还是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方面。
过去,山东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是按照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来发放的,而且是一次性发放,这个标准在全国也是比较高的,比如淄博,202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7266元,按照老标准发放的话,奖励金可以达到87266*30%=26179.8元。再比如青岛,2021年全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6460元,那么奖励金可以达到86460*30%=25938元。
其他方面,比如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等等,也有相应具体的奖励标准。
可以看到,新老标准的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其中,对于属于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来说,影响相对比较大一些。
山东这次调整了奖励标准,对于有单位的、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影响大一些,因为不能再按照过去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来一次性发放了,而是改成了按月发放,过去一次性可能领取到2万多块钱,现在每个月最低领取100元,可能会有些落差。不过100元也是最低标准,像青岛等地,可能标准更高一些。而对于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标准并没有变化,也就是每个月80元。
这样一来,对于所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其实都是公平的,大家的领取标准相差不大。而且现在改成按月来领取,相比一次性领取,其实可能还领取得更多,同时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改由财政支付,待遇发放方面也更有保障了。
要知道,山东也在面临着人口增长的压力,2021年山东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0.02‰,而且在过去5年当中,山东是全国人口跌幅最大的地方。这个时候,在优化生育政策,侧重鼓励生育三孩的同时,还能照顾到独生子女家庭,其实还是不错的了。
11月份开始,山东的独生子女奖励标准有了新的调整,需要按照新办法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了,相比过去的老办法有较大变化。不过,整体上待遇并没有降低,反而保障性更加好了,相比其他地方来说,山东的独生子女奖励标准并不低。
页面更新: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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