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爱同行,法护成长-泗洪县虹州实验学校开展社区活动

与爱同行 法护成长

泗洪县虹州实验学校《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优秀的孩子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从此,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中国父母正式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孩子成长路上,家长任重而道远。虹州实验学校为落实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协同作用,积极行动,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部署《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工作。学校工会迅速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方案,紧接着根据方案有序地开展了一系列宣教活动。

虹州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孔锋通过教师会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落地,带动全体教师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召开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教师培训会,孙茂友副校长向老师们讲解了家庭教育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

11月5日,虹州实验学校以孙茂友副校长为主讲人的宣讲小分队走进金色家园社区,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孙校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家长们能够更准确地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林业社区书记王文涛耐心指导少先队员们如何走进社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虹州实验学校的少先队员们热情地给居民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宣传单。

家庭教育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多而杂,但是教育子女的任务艰巨,道阻且长,这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推脱不掉,唯有坚守。家庭教育之路任重而道远,接下来虹州实验学校将多途径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活动,评选典型案例的家长们,分享家庭教育中的成功经验,让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虹州实验学校将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充分利用班会课、家长微信群、线上家长会深入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电子屏幕展示、校园广播、家长微信、制作专题微信公众号群向广大家长、师生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明确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长要知法懂法、明理尽责,为法律贯彻落实奠定思想基础。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做父母也是一门必修课程,让我们一起家校携手,坚守初心,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虹州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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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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