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再遇“先涨后降”!手机被指成重灾区 专家:赔偿3倍

  双十一发展至今,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消费节点。不少消费者提前一个月就不再买东西,就是想等双十一更实惠的时候在入手。商家们提前也做足了准备工作,捞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薄利多销,双十一本来是一个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利的活动,但奈何有些商家总爱搞些“小动作”。今年双十一,又有商家搞些“先涨后降”的骚操作。

双十一(图源网)


  今年双十一已经开启预售,但有不少网友反映,多款手机出现了先涨价、再降价的想象。这类行为在历年双十一中屡禁不止。专家建议,消费者要及时收集证据举报。专家指出,商家先涨价后降价,以制造降价假象,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先涨后降应赔偿3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先涨后降”的消费陷阱屡禁不止,就是一些商家抱着侥幸心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遇到这类现象时,一定不要选择吃哑巴亏,而要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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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吃哑巴亏   屡禁不止   重灾区   铤而走险   价款   知情权   经营者   金额   消费者   商家   专家   商品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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