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野营需尽兴 莫让火灾来“助兴”

金秋已至,秋高气爽

来之不易的假期

与三两知己、家人一起

在公园、野外搭起帐篷

煮上火锅、支起烧烤摊儿

回归自然释放压力

欣赏美景的同时

还能享受美食

近两年来

集众多优点于一身的

露营、野炊等户外活动

已然成为了人们假期游玩的

“顶流”选手


而这位大火“顶流”

也可能一不小心真的招来“大火”




4月10日,江苏南京市一公园草坪失火。所幸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起火当天是星期日,不少人在此露营休闲,火灾原因不排除有人在露营时使用明火所致。


野外用火引发火灾

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失火罪。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晋顶流”的力量不容小觑

稍不留神星星之火便可燎原

秋季露营 防火先行

蓝朋友为你送上野外露营安全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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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火灾   南京市   有期徒刑   过失   尽兴   大火   野外   烧烤   较轻   假期   情节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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