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10月小长假将至,一大批新规也将落地。水果味电子烟将全面下架,验车以及交通标识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来看看这些即将影响到你我生活的新规。

海关总署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海关总署日前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取消海关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央企将设首席合规官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

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

10月1日起,《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生效,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化妆品电子注册证实施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验车重大变化

根据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 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新增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10月1日实施。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该标准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潇湘晨报记者胡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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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标签:干燥器   海关总署   交通标志   电动自行车   水果   标志   道路   化妆品   电子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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