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智联尚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存在重组违规情形

挖贝网9月28日,中控智联(430122)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中原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2021年5月9日,公司与南京沃斯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沃斯特”)的原股东王贺成、贝士富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控智联分别以0元购买王贺成持有的南京沃斯特500万元股权及贝士富持有的南京沃斯特4500万元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南京沃斯特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股权转让后,王贺成、贝士富在南京沃斯特按出资比例合计5000万元所承担的权利义务由中控智联承继。相关股权已于2021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南京沃斯特成为中控智联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10960号),公司2020年年末的总资产为6,379,448.59元,净资产为6,101,799.05元。公司购买南京沃斯特100%股权的认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以此作为成交金额计算,占公司2020年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783.77%、占公司2020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19.43%,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上述购买南京沃斯特100%股权事项未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重组违规情形。

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8月10日起开始停牌,停牌事由为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8月24日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2022年9月7日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延期复牌,预计最晚复牌日为2022年9月30日。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股票尚处于停牌状态。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购买南京沃斯特100%股权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预计无法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公司的行为涉嫌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资信状况、业务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2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031.06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挖贝网资料显示,中控智联主要业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有色金属销售。

本文源自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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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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