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陈继志经济状况曝光,被打女孩恐难如愿拿到32万元赔偿金

【深度好文,值得看完】

本文将陈继志的经济状况和个人经历作深入、详细地分析,给你不一样的收获!

2022年9月23日,唐山打人事件终于迎来了大结局

唐山打人案主犯陈继志量刑一直是广大网友最为关注的事。

曾有不少网友,一直呼吁给陈继志重判,甚至判死刑、无期徒刑。

虽然,此次一审陈继志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但是据专业人士分析,已经是重判。

除了二十四年的有期徒刑外,还有三十二万元的罚金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在唐山打人案发生之初,有不少网友表示陈继志开生活奢侈,饮酒作乐,又开着豆捞店、开着文化公司,应该经济实力雄厚。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一)

案发前,陈继志经济状况如何?


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纷纷深挖主犯陈继志的案底。

01.拖欠机票款,被列为失信人员

据《南方周末》报道显示:

2019年,陈继志因连续拖欠机票款33640元被告上法庭。

原告说,他多次承诺偿还,但总是有各种事情推诿,不肯见面,不接电话,最终只能诉至法院。

法院裁决陈继志在判决生效后支付机票款和利息,但陈继志并未支付,并因规避执行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02.屡屡经营失败,无可靠收入来源

2020年,陈继志开了一家“豆捞坊”火锅店。位于路北区玫瑰庄园底商,距陈继志家仅100米距离。店铺共有两层,与大型商场爱琴海购物公园隔马路相望。这是否意味着陈继志想从地下行业往“地上”转型,我们不得而知,但“豆捞坊”没有经营太长时间。受新冠疫情影响,“豆捞坊”仅仅经营一年多便难以维系,2021年7月转给了下一任店主。

据企查查显示:

陈继志名下,还有唐山市韵弘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合伙人之一为李红瑞。

但是企查查也同时标注了,陈继志为失信执行人,并且风险描述中包括自身风险、关联风险、历史风险在内的总风险数量逼近200条,有一次经商失败!

看来陈继志与钱真的没有缘分。

03.铤而走险企图通过赌球博取非法收入

在经历多次经商失败后,2008年,陈继志离开唐山去了江苏。

根据《三联生活周刊》记者从采访中发现:

有人说陈继志输掉了合伙放债的同伴的100万元筹码,和赌博关系紧密。

据《封面新闻》报道:

2014年,陈继志曾带着唐山市唐海县的两个人去澳门赌博,两个人回来说被坑了80万元,这次听说陈继志落网,他们放出话来,说要宴请宾客庆祝。

2012年前后,陈继志结识了另外两名江苏赌徒陈晓亮、沈小俊,并和他们合伙开始赌球。

陈晓亮和沈小俊就是唐山打人事件中9人中的2人。

此后,陈晓亮因犯开设赌场罪,获刑3年,罚金6万元。

世界杯比赛期间,他们利用境外“BET365”网站大肆组织赌博活动,仅利用世界杯赌球的赌资就达130多万元。

据接近陈继志的人告诉媒体,2018年,已经回到唐山的陈继志再次出现在戴南镇,也参与了世界杯赌球,为了能赚到钱,他选择了铤而走险。

04.房贷在身,逾期未还。

无意中,有网友找到了一份此前关于陈继志的裁判文书。

众所周知,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结果,也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唯一凭证。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和权威性,他代表的是官方。

这一篇裁判文书显示:

陈继志和妻子兰东在2016年买下了唐山市路北区玫瑰庄园的房子。

当时向银行贷了50万的贷款,但是陈继志一直没有还房贷,直到2019年银行将其起诉到法院,陈继志没有出庭。

他的妻子兰东辩称她与陈继志已分居已久,这套房子一直是陈继志和其父母在居住,自己不想住,也不想还贷款,更不想成为失信人而影响孩子。

05.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有人说,陈继志是故意不肯还贷,他其实有钱。其实不然!

在法院判决书宣判陈继志还款后,却久久未能执行或者查封?也没有查封他的个人账户?

唯一的解释就是,房产仅有一套,而个人账户也没有可执行的余款。

这一点,在另外一起爆料中可以得到印证。

比如:2018年11月,法院认定了陈继志赔付金额28215元,但因因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而被限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

比如:陈继志并没有因法院的判决而向陈女士清偿3万多元的机票债务。同时,其还因规避法院执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二)

曾有过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先例


01.驾驶肇事,拒绝赔偿

南方周末》报道显示:

2017年2月4日,陈继志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借给刘涛,而后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在驾驶中肇事,损坏了8辆轿车和中央护栏、树木,并在事故后弃车逃跑。

虽然陈继志表示,自愿承担应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事后唐山中院在2018年11月认定了赔付金额28215元,陈继志均为履行执行义务。

2018年12月,他被判向轿车司机赔偿22.6万元,同样拒绝赔偿。


02.殴打他人致伤,逃避赔偿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信息来看:

陈继志曾在2015年参与过一起聚众暴力伤人、非法拘禁的事件。

2015年12月,陈继志伙同三名男子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打伤商某,后用车将其拉到一个大院继续殴打,打完后将其关在车的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

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

但是,此后据商某反映,他也没有拿到赔偿款。

03.其妻子兰东拒绝分担债务

据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判书显示:

陈继志的妻子名为兰东,1988年12月17日出生,目前仅33岁,和1980年出生的陈继志相差了8岁。

后来因长期没有履行还贷义务后,就被银行给告上了法庭。

按理说,兰东作为陈继志的妻子,房子为两人共同所有,兰东应该与陈继志一起承担还贷的义务,但是兰东却以两人已经分居、房子也并未居住为由,拒绝了共同分担房贷业务。

这就意味着,至少兰东不会主动帮助陈继志偿还债务,尤其是当法院判决了陈继志要赔偿32万元罚金后,兰东为了避免共同承担债务,可能会选择离婚。


(三)

主犯陈继志的父母、妻儿将面临艰难抉择


01.陈继志的父亲脾气暴躁、母亲身体不适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显示:

陈继志的父亲叫陈国柱,曾在北方花卉市场租下了三间花棚,但是脾气太冲,不但和周边商户处不好,和儿子陈继志也常起冲突。

陈继志的妈妈平日里在花棚外打扫卫生。她体形微胖,头上几缕白发分外显眼。

邻近商户告诉本刊记者,或许是因为儿子的事情引发身体不适,陈继志妈妈最近走路总用双手捂着肚子。

02.陈继志的妻子闭门不出、女儿遭遇歧视

陈继志的家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某小区,家住在顶层,房子是一梯两户式。因为各方面的压力,自从12日开始,陈某志家人一直闭门不出,有记者敲门也没有回应。但是陈某志家门口每天都会有新的垃圾袋出现,说明有人居住,只是不愿意露脸。

在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陈继志的妻子曾公开发声,向广大网友哭诉:“我们现在压力很大,我很伤心,因为我的女儿在学校里受到了歧视,影响了我的女儿的正常生活。”

这就是陈继志的经济状况和家庭处境。

9月22日,陈继志一审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

这32万元是本应赔偿给被打女孩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但是从目前陈继志的经济状况来看,可能难以如期支付给被打的女孩。

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24

标签:主犯   经济状况   唐山市   唐山   机票   赔偿金   罚金   路北   打人   债务   裁判   法院   妻子   房子   风险   女孩   网友   陈继志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