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选教皇,要么选女王,伊丽莎白搞宗教改革,天主教徒该怎么选

在近代西欧,宗教改革是极其重要的一项运动,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然而,事实上大部分人都只了解其宏观的局势,却不知道当时的人们是如何面对这一运动的。其实,对于英格兰伊丽莎白时期的天主教徒来说,一个艰难的抉择正摆在他们面前——选择国家,还是选择自己的信仰。

一、伊丽莎白宗教改革的开始

1559年,英格兰议会制定了两部法令——《王权至尊法令》和《信仰统一法令》。《王权》法令规定女王是英格兰的最高统治者,教皇无权干涉英格兰的政治与宗教事务;《信仰》法令则规定所有基督徒必须信仰国教,必须参加国教堂举行的礼拜仪式,未参加者处以12便士的罚款。这两部法令分别用来衡量英格兰臣民对于女皇和英格兰教会的忠诚程度,这便是伊丽莎白宗教改革的开始。

然而,这两部法令其实并不强硬,只有担任政府公职者才需要进行“王权至尊”宣誓,因此对于非公职人员的天主教徒来说,这一法令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并不大;而《信仰》法令虽然规定基督徒需信仰国教,但对于不参加国教堂礼拜仪式的天主教徒的处罚也并不算重,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而付出一定的金钱代价,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可以承受的。

伊丽莎白一世


一开始,部分英格兰天主教徒并非完全拒绝作为国教的新教,他们虽然对于新教不是完全认可,但也并不算排斥,甚至在伊丽莎白宗教改革最初的十年间,一直参加国教堂举行的礼拜仪式。

可惜的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随着宗教改革的推进以及伊丽莎白与教皇的斗争,英格兰天主教徒们受到来自女皇与教皇两方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处境愈发艰难。

二、三类天主教徒

对于伊丽莎白的宗教改革,英格兰天主教徒们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而根据应对措施的不同,他们又可以分成三大类。

宗教改革开始后,凡是坚持信仰天主教的英格兰基督徒都被称为“拒绝国教者”。由于信仰的不合,伊丽莎白时期牛津、剑桥两所大学便有一大批“拒绝国教”的学者主动辞职或被免职,而这些学者中又有一部分人选择离开英格兰 ,这些学者便被称为“逃亡的天主教徒”。

仅1559年的第一次巡查,牛津、剑桥两所大学便有15名曾经担任院长的精英学者离开英格兰,而在伊丽莎白女王在位的第一个十年,仅牛津大学就有超过100名学者选择离职,其中多数人逃往尼德兰。1568至1575年,又有第二波天主教学者逃亡高潮。

在这些逃亡学者中,有一些为了维系英格兰的天主教信仰,在国外创建了神学院,首先便是原牛津大学学者威廉•艾伦创建的杜埃神学院。杜埃神学院最初只是为了传播和维系英格兰的天主教信仰,1570年后,职能便逐渐开始转为培养传教士,后又增设文法学院,为来自英格兰的天主教徒子弟提供初等教育。1576年,威尔士修道士欧文•刘易斯又在罗马创建了英格兰神学院,后被教皇控制。1580年,这两所神学院还与耶稣会一起派遣传教士进入英格兰,企图维系和发展英格兰的天主教信仰。

1562年,一部分英格兰天主教徒通过葡萄牙使节向罗马天主教的特兰托宗教会议询问是否可以参加英格兰教会仪式,得到否定的答复;1566年,罗马教皇在教廷发表演讲,号召天主教徒拒绝英格兰教会,并派教士向英格兰传播这一演讲;1570年,教皇庇护五世颁布了一条《居高临下》教令,宣称英格兰教会为“分裂主义教会”,号召所有天主教徒远离英格兰教会,并指女王为“异端”,号召其他天主教国家讨伐英格兰。于是留在英格兰的天主教徒则受这些罗马天主教指示的影响,开始分化为另外两大类。

庇护五世


一大类天主教徒为了规避法令的处罚,对于英格兰教会保持服从,参加英格兰教会举办的礼拜仪式,但暗地里却继续坚持天主教信仰,他们被称为“国教堂中的教宗分子”。这部分天主教信徒不仅有普通教众,还有教士,他们在自己的家中举办或参加天主教弥撒,甚至还有教士把经过天主教弥撒祝福的面饼带入国教堂内,在举行圣餐礼时分发给天主教徒。

另一大类天主教徒则公开自己的天主教信仰,明确表示不会参加英格兰教会举办的礼拜仪式,以与“分裂主义”的英格兰教会划清界限,他们被称为“拒绝国教的教宗分子”。同时,由于伊丽莎白颁布的法令并未对贵族和乡绅进行清洗,于是有天主教信仰的贵族们便在自己的宅邸中秘密举办天主教仪式,为拒绝国教的传教士提供庇护。

三、伊丽莎白政府的政策与教徒的困境

为了与教皇进行斗争并维护自己的统治,1571年,女皇制定了三部制裁天主教力量的法令。第一部为《叛逆法令》,将否认女王地位定义为违法行为;第二部为《禁止将罗马主教区教令引入并付诸实施之法令》,这一法令使一部分“拒绝国教者”为了表达对女王的忠诚而成为了“国教堂中的教宗分子”;第三部则是《惩治海外逃亡者法令》,剥夺擅自离开英格兰6个月未归的天主教徒的财产。

进入16世纪80年代以后,来自国际天主教力量的威胁得到了缓解,于是女王便将目光集中于国内的天主教徒身上。1581年,议会制定了《女王臣民效忠法令》,禁止举办和参加天主教弥撒,违者处以监禁并罚款,并将16岁以上不参加国教会礼拜仪式者的处罚提高到每月20英镑,正式将信奉天主教视为叛逆;1593年,英格兰议会又制定了《对拒绝国教的教宗分子加以管制之法令》,加重了对拒绝参加国教会礼拜仪式的天主教徒的处罚。

这些法令扩大了“叛逆”的范围,于是大部分拒绝国教的天主教徒都面临着信仰与政治处罚的艰难抉择,坚持信仰天主教的家庭面临着巨大的精神与经济压力。当然,这些法令主要针对的是“拒绝国教的教宗分子”和“逃亡的天主教徒”,其他天主教徒仍有生存空间。

四、天主教徒的抉择

面临着女王与教皇、宗教信仰与政治立场的冲突,天主教徒们有着不同的抉择。

“国教堂中的教宗分子”选择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但同时也参加国教堂礼拜仪式,以示对女王的忠诚,或者仅仅是为了摆脱政治迫害。而“拒绝国教的教宗分子”也并非都选择信仰而背叛女王,实际上,如果天主教信仰能得到女王的庇护,他们情愿为女王付出自己的一切。同样的,“逃亡的天主教徒”也选择效忠于女王,在天主教国家西班牙遵守教令讨伐英格兰时,他们认为英格兰天主教徒应当效忠女王,把西班牙视为英格兰的敌人。

文史君说

宗教改革时期,伊丽莎白一世统治的英国确立新教为国教,从而开始了与罗马教皇的斗争,双方相继颁布法令以争夺权力,然而在权力的斗争中受伤的却往往是平民教众。信奉天主教的英格兰公民面对着女王与教皇的双重压力,进退两难,企图寻找到一个万全之策而不可得,处于痛苦的煎熬之中。人的信仰不能被轻易改变,政治立场也是一样,不能强加于人,否则便会造成痛苦与反抗。

参考文献

刘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天主教徒的身份认同困境》,《历史研究》2021年04期。

(作者:浩然文史·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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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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