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金哥扒了国台酒业“8年只酿不卖”的谎言与欺骗,今天再来聊聊闫希军遭遇90后员工抢注姓名商标这件事儿。
除了是国台酒业董事长外,闫希军还有三个头衔:天士力(600535)创始人、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终身荣誉主席、天士力大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胡润百富榜》显示,闫希军家族凭借120亿元的财富,排在了甘肃庆阳地区第一位。
不知是想借“碰瓷”敲老板一笔钱,还是说老板的名气尚可,或能为自己带来生意上的好运——五年前,“闫希军”商标被1993年出生的贵州小伙陈某,悄悄地申请注册了。
搞笑的是,陈某还是闫氏国台酒业公司的一名基层员工!
2019年初,在位于贵州仁怀茅台镇红旗路的商铺,陈某设立了“闫希军酒”为商号的经营场所,专门从事茅台镇酱香型的白酒批发、茅台酒的回收等。
人家好歹也是个大老板,不要面子的吗?
闫希军闻讯,立即安排人员与陈某接洽,希望其能停止相关行为,但遭到了拒绝。
当年4月,闫希军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限期拆除“闫希军酒”广告牌,同时要求判令赔偿损失30万元。
理由是:被告作为原告公司的一名员工,并非对该姓名意味着什么缺乏理解,擅自将其注册为商标、作为商号公然使用实属恶意,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并对原告名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酱香型白酒行业、中医药行业、大健康行业产生了负面的信息误导”。
看上去,后果很严重!
结果,金哥发现,法院一审驳回了闫希军的起诉!
原来,作为被告的陈某向法院提出:要求核实本案诉讼是否是闫希军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彼时,闫希军只是请了两个诉讼代理人,自己并没有现身。
于是,法院责令闫希军本人限期到庭核实。结果他“出差在外”,到期还是无法露面……想想也是,堂堂胡润榜富豪,还能被一个小员工给“绑架”不成?
以上事实部分,主要来自贵州仁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黔0382民初2462号】。
最后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呢?金哥在国台酒业的招股书中找到了后续。
2019年6月,陈某与国台酒业签署了《商标权转让协议》,“闫希军”商标转让价1.68万元。
对此,金哥很好奇:这个价是咋定出来的呢?不知背后还有没有抽屉协议?
俗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90后小伙想沾“闫希军”的光,导致闫希军莫名其妙被“摆了一道”。而闫希军的“国台”,曾经也是气得茅台两眼冒火星。
因为“国台”听起来就像是“国酒茅台”的简称,还带点山寨感。
据金哥了解,“国台”商标是受让所得,闫希军前后合计花费了280万元。结合当时的公司经营情况来看,算是下了血本。
要知道,2009年闫氏酒业公司销售额刚过1亿元,更早前两年的销售额,则分别是3000万、370万。年产酱香型基酒,也不过两三千吨。
那时候的“国台”,只是一个产品商标。
当2010年闫希军拟将酒业公司名字也带上“国台”二字的时候,茅台集团提出了强烈反对!茅台集团甚至还准备出资28亿元将闫氏酒业公司买下!
但闫希军叫价高达35亿元!爱买不买!
估计当时茅台要被这个豪横的“外来客”给气哭了吧?
如今是国台酒业子公司的怀酒,也曾让茅台气愤不已。
起因是怀酒官网上有“赤水河畔二茅台”的宣传信息,并且实物商品的外包装上有“同宗酱酒”、“赤水河畔二茅台”字样。
双方一路扭着打,官司从一审到二审,最后都是怀酒输了。
然而,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这一切都没妨碍闫希军的“理直气壮”!他一边给国台酒业确立了“酱香新领袖”、“大国酱香 国台领航”的定位,一边又喊出“学习茅台,做好国台”的口号。
前者定位,相当于已把茅台打压下去了,国台俨然笑傲江湖,什么郎酒、习酒更不在话下;
后者口号,又变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看上去有点“分裂”!同时也让人担心和揣测,打着“学习”的旗号,还会干一些“骚操作”吗?
不能不说,“国台”成了酒类商标,实属有点意外。
一方面,“国台”常用于海峡两岸的政经往来事务活动中;另一方面,“国”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通常代表“国家的”含义。
金哥注意到,闫希军公司在申请注册“国台GUOTAI及图”商标,即“国台”系列商标的延伸使用时,就曾被国家商标评审委予以了驳回!
后来虽然通过法院诉讼,公司在二审中取得了胜诉,但有法官后来专门撰文指出,二审法院的部分判理“似乎值得探讨”——
根据《商标法》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既然这样,不论该类标志经过使用获得多大的知名度,亦不能使用获得禁止使用的豁免权。
能走到今天,闫希军曾公开表示,有三个人是他“生命中的贵人”:一是他刚入伍时的领导,一是他刚步入管理层时遇到的医院院长,还有一个姓董,名明祥。
在金哥看来,那个把“国台”注册商标转卖给闫希军的,也算是“贵人”吧!
页面更新: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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