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主播工作未满一个月,离职后上法院讨薪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缪璐 见习记者 徐晓安)孙某做带货主播没满一个月,便因理念不合离了职。离职后,对方承诺的工资迟迟不发,孙某多次追讨未果,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2022 年 5 月,孙某看到主播群内王某发布了一条招聘信息,便与王某联系,想应聘做主播工作,之后,双方约定了工资结算方式。工作不到一个月,孙某觉得双方理念不同,因而离职。王某承诺,6 月 15 日之前支付工资 17316 元,但是王某并未按期支付,孙某多次追讨未果,无奈之下,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

王某称,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孙某不听从安排,在直播时间、直播内容、直播方式上与其要求不一致,因此对于直播的效果不是很满意,便只同意给孙某 1 万元。孙某则认为,王某之前从未提出过直播中有问题,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明确 5 月份工资是 17316 元,王某应当按照承诺给付工资。

承办法官倾听双方意见后,耐心地向王某解释,其提到的直播效果问题,受多种因素影响。既然双方在微信中已经对于结欠工资金额进行了确认,就应当信守承诺,支付孙某应得的工资。

经过调解,几日后,王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在 8 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孙某 17000 元,孙某对此方案也表示接受。后来,王某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孙某则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法官提醒,直播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带货主播作为新就业形态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往往是根据销量获得相应份额的提成,与雇佣一方的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为减少纠纷产生,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直播时间、直播内容、直播方式、直播工资等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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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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