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对预制菜知情权

北京朝阳区 廖 沅

省去繁琐的食材采购、加工流程,节约人工、时间成本,预制菜简单便捷,与餐饮业降本增效的诉求高度契合,使用预制菜正成为越来越多餐厅的选择。然而,生活中却鲜有餐厅在顾客用餐时主动告知使用预制菜,这难让消费者满意。

经过多年发展,预制菜工艺逐渐成熟,但在味道、口感、新鲜度等方面终究难以完全替代现做菜肴。哪怕有些消费者不一定能感受其中的区别,经营者也应尽到告知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以预制菜代替现做菜肴,明显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使用预制菜可以提高出餐效率,也能够减少消费者的等待时间。在特定消费场景,预制菜可以更好满足年轻群体做“快手菜”等的需求。事实上,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预制菜,而是要求消费内容与心理预期相符合。推动餐饮业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好消费者权益,才能让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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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标签:知情权   消费者   朝阳区   快手   餐饮业   菜肴   消费者权益   义务   餐厅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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