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平被双开,与傅政华一样被指“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对刘彦平的通报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用词极为严厉,“毫无”“肆意”“极度”等字眼多次出现,可见问题之严重。

刘彦平首当其冲的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被指: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刘彦平“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让公众不由大吃一惊:孙力军政治团伙盘根错节,还需深挖细查!

●孙力军其人,“政治野心极度膨胀”

孙力军,男,汉族,1969年1月生,山东青岛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州立大学公共卫生和城市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卫生硕士学位。

刚参加工作时,他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曾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

2008年,孙力军调入公安部,不久出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后又任公安部一局二十六局局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2016年上半年,孙力军升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并兼任上述职务。

2018年3月23日,孙力军再次升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分管治安局工作,随后卸任一局二十六局局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的兼职。

年仅49岁,就成为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忘乎所以,为所欲为,按照中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中的说法,“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捞取政治资本”“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恣意妄为,大搞特权”,“大肆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布局人事”,“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极度贪婪,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2020年4月19日,孙力军被查;2021年9月30日被“双开”;检方已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孙力军政治团伙,既有坐镇一方的“公安虎”,又有国家机关副部级以上“老虎”,“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危害甚烈

目前,已经查明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有:

龚道安,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邓恢林,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立科,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新云,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加上刚刚被“双开”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

67岁的刘彦平,早年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调任公安部警卫局,曾任公安部副部长,2015年5月调任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后出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今年3月12日被查。他与孙力军共事达7年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31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被“双开”。中纪委对其通报中,也有“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之定论。

傅政华,1955年3月生,河北滦县人,1973年9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公安系统任职长达48年。他从北京市公安局普通侦查员的岗位上,一步步干到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的位上。

2013年,傅政华任公安部副部长,兼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2018年3月,傅政华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这期间,他与孙力军在公安部共事5年,且一直是孙力军的上级,但也入了“伙”。

●孙力军政治团伙与其他贪腐者不同的地方

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有明确的政治目的

升任公安部副部长后,孙力军自恃年轻,有他人不具备的政治潜力和优势,权力欲更加膨胀,图谋更高的领导岗位。为了谋求所谓的“更大发展”,他为自己制订了一个‘十五年规划’,打算五年上一个台阶。同时,为了让团伙中依附于他的成员效犬马之劳,还经常给他们封官许愿。

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

龚道安、邓恢林、王立科、刘新云,原来都是在地级市公安局长的位置上工作,在工作交往中,孙力军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有意拉拢,收买人心,而这四个人也为了自己的升迁上位,把孙力军看成自己命中的“贵人”,双方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正是在孙力军的运作下,这四个人坐上了地方党政副职兼公安厅长的交椅,把持一方大权,正如通报中所指出的,“大肆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布局人事,严重破坏公安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搞政治利益交换,严重危害政治安全

龚道安,在就任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之前,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邓恢林在上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之前,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刘新云,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之前,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技侦、网安都是公安系统的要害部门。按照保密规定,不分管的副部长是不能“打听”相关信息的。孙力军却要求他们,重大要情必须向他汇报。同样,邓恢林、刘彦平也成了孙力军安插在中央政法委、国家安全部的耳目。这种政治利益的交换,无疑直接影响到国家核心利益与政治安全。

大搞权钱、权色交易,为其非法活动提供经济支撑

2021年9月,龚道安在河北唐山受审,他涉嫌受贿7343万元;2021年9月,邓恢林在河北保定受审,他涉嫌受贿4267万元;2022年1月,刘新云在河北廊坊受审,他涉嫌受贿1333万;2022年6月,王立科在吉林长春受审,他涉嫌受贿行贿,其中敛财4.4亿,检方指控,王立科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多次向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而孙力军,极度贪婪。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孙力军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46亿元。另外,2018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

●刘彦平被“双开”,被指“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再次彰显反腐的坚强决心与鲜明态度

早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

针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这些突出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

“第四十九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从本质上说,背弃了政治信仰,背离了“四个意识”,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是党和人民的大敌。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更是掷地有声:

“生了病就要及时医,该吃药就吃药,该开刀就开刀。不论什么问题,不论谁出问题,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腐败问题尤其要坚决查处,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特别是对那些攫取国家和人民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动摇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人,对那些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要毫不手软、坚决查处!”

(图来自网,如侵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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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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