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5斤芹菜,罚款6.6万元?督察组质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站在农民角度、关注三农!农民兄弟们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随着9月份的日益临近,现在国家第九轮大督查行动已经正式开始。根据相关媒体发布的最新报道,国家督察组在陕西榆林某地,进行调查走访,发现一起过当罚款事件,并且做出了具体通报。说句实在话,在2022年这个档口上,个体经济、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权益需要保障,哪怕他们在日常经营中存在违反规定情况,但是在处罚方面,有些地区的过当处罚明显属于任性执法。今天老道就为大家重点关注一下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也希望广大的农民兄弟能够有一个基本了解。

【国家督察组质问当地:卖五斤芹菜被罚6.6万元!相当吗?】

老道说:在9月份开始之前,8月下旬国家第九轮大督查行动就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根据相关通报消息来看,在国务院互联网加督察平台上有一起事件得到了反映。这起事件是在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在销售五斤芹菜之后,被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现在国家督察组针对这起事件已经开始进行了调查走访。

这起事件的主人公是一对罗姓夫妇,他们经营着一家蔬菜粮油店。就在2021年10月份,他们购进了七斤芹菜。而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取了两斤芹菜进行抽查,发现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而且在索要相关票据的时候也没有相关的票据。所以针对这起事件该地工商局给予的处罚有两项:

第1项是没收违法所得,收入人民币20元;

第2项罚款人民币6.6万元;

因为罗静夫妇并未进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且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做出了相关处罚。而根据这件事来看,确实该个体商户存在问题,但是对于一个十几块钱、几十块钱的案件给予几万元的罚款这件事,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16督查组成员在相关会议上做出了质问。

现在根据央视发布的相关报道来看,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延艳东对记者说:“我们今天讨论芹菜这个案值,确实还是有点儿问题,一般一个经营者一年他的销售额能有多少?罚六万多块钱,在处罚上有点儿过罚不当”。

其实现在根据相关消息来看,在2021年开始以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行业的行政处罚台账显示,对于小微市场主体的处罚有五十多起。其中罚款在5万元以上的就有21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对于这起事件,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16督查组成员陈晓指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以上就是这一次国家第九次大督查,针对榆林地区处罚过当事件的前因后果!今天我们把这件事拿出来进行分享,一方面老道要为国家第九次大督查行动点个赞,正是因为有了大督查的机制,才能更加客观的反映一些地区出现的问题。

另外在全球经济放缓的2022年,个体工商户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他们也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所以说大督查行动的开始,一方面是要整治具体问题,另外一个方面也希望各地区能够针对,个体工商从业人员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2022年,老道坚信有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的保障,我们农民的权益也能够得到全方位的保障。在这里还是恳请所有的农民兄弟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第九轮大督查行动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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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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