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警殉职 台湾“警政署”:2种情况开枪不必写报告

据台媒报道 台南市警察局2名警察不幸因公殉职,台湾“警政署”为鼓励警察正确、合法使用枪械,今天律定之后执勤使用枪械,如仅是单纯对空鸣枪、未造成伤亡或财损等之合法使用警械案件,将经过情形详载于工作纪录簿,代替书面职务报告,也就是让基层警不用再害怕开枪后,面对报告写不完的状况。

“警政署”表示,“警械使用条例”部分条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审议,并列为优先法案,将持续积极与委员沟通,及早凝聚各界意见,形成共识,期待“立法院”下会期能加速通过。 而修法重点,明定警察为达成任务,于紧急情况时,得扩大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种物品,以弹性灵活运用,符合实需; 对于使用枪械适法性之判断基准,成立“警械使用调查小组”,以用枪当时警察人员之合理认知为主,作为审查用枪适法性之基准,保障警察实时判断大胆使用枪械。

另修正遭受损害之被害人,依赔偿法规定由警察人员所属机关担负赔偿,以减少警察涉讼负担。 如警察人员因公或使用枪械涉讼,“警政署”表示,现行警察人员因公涉讼延聘律师费用规定均会补助,另设有警察人员因公涉讼审议委员会,提供因公涉讼同仁于诉讼期间法律讼询及经费补助,以补公务预算不足,消弭警察使用警械之疑虑。

“警政署”表示,警察应勤装备部分,行政机构核定的“精进警察执勤安全方案”,自2020年起全面汰换员警现行使用钢(铁)质伸缩警棍5万7194支,增购抛射式电击器4529组予各警察机关,皆于110年全数配发第一线执勤同仁使用,并持续督促各警察机关落实相关教育训练。 另依各警察机关实际需求及使用情形,持续增购抛射式电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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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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