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离婚不争房子车子,只争养了4年的柯基犬?法院判了

一对80后夫妻要分手

原本可以协议离婚

却为了争夺养了4年的宠物闹上法庭

双方都视宠物为“家人”

倾注了真情实感

并表示“无法用金钱衡量”

这该如何分割呢?


近日

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

涉及宠物“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

徐某和李某曾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于2015年结婚,没有生育小孩。因为非常喜爱宠物,夫妻俩在婚后共同饲养了一只可爱的柯基犬,把它当成孩子一样

后因多种原因,徐某和李某的感情破裂,双方对离婚一事以及房子、车子等家庭财产的处置都没有分歧却在柯基犬的所有权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互不相让。于是,二人选择向柯城法院起诉离婚,争夺柯基犬的所有权

(图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女方徐某表示,这只柯基犬是她买回来的,日常的吃喝拉撒也主要由她照料,自己早已将柯基犬当成了家人,感情深厚,并提出“李某他平常工作繁忙,一有空就喜欢打游戏,缺少对柯基犬的照顾”。

男方李某则表示,虽然他日常照料这只柯基犬吃喝拉撒的时间较少,但经常会陪着它出门遛弯,自己同样将它当成了家人,将它视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柯基犬对他们来说就跟孩子一样,

或许可以参考孩子的抚养权纠纷处理。

为此,

柯城法院承办法官

对徐某和李某展开调解,

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图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综合考量柯基犬由徐某购买、平时也由徐某照顾及生活环境等因素,徐某和李某最终在调解协议中约定:

柯基犬归徐某所有,李某每月向徐某支付柯基犬的照看费用,直至柯基犬去世;柯基犬产生的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双方还口头约定,在徐某正常作息时间内,李某只要提前联系,都可以前去探望柯基犬。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归类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不同于其他能以金钱衡量的共同财产,宠物是有生命的,柯基犬对于这对小夫妻而言不仅是一个‘物’或者财产,更多的是心灵寄托。”承办法官表示,如果能在既照顾双方感情又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通过调解或双方协商等柔性方式处理宠物的“抚养”问题和探望问题,会取得更好效果。

如此一来

矛盾迎刃而解

双方皆大欢喜

你觉得这么判怎么样?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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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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