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穿和服也算寻衅滋事了,麻烦写在法律里

#打卡挑战局#

今天早上看到一个很短的视频,在苏州淮海街,有个女生穿着和服在街头拍照,被警方带走了。

女孩问,以什么理由带走呢?警方的说法是,涉嫌寻衅滋事。

这种事情,很容易又陷入到精日不精日这种问题中,然后又陷入对撕,很无聊。

但我觉得核心问题并不在这里,我不理解的是:穿和服这件事,为什么会和寻衅滋事有关系?和寻衅滋事有什么关系?寻衅滋事是可以这样去任意定义的吗?是的,我不认为这是个精日的问题,我觉得这是法律问题。

现在这位警察算是亮明了答案,至少在现场是这样的,也就是,是可以以寻衅滋事带走穿和服的人。

我的问题得到了答案,同时,我也给出建议:

第一,如果穿和服算是寻衅滋事,麻烦写在法律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示出来,明确地告诉所有人,穿这种衣服,是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明确。

法律是禁忌之地,是雷区,雷区需要明确,不然你怎么知道你会突然哪天踩了雷,如果雷区不明确,只要你是个活跃的人,你随时都可能踩进去。明确的法律,方便我们绕开走,也方面警察抓人,不这么随意地用寻衅滋事。

麻烦不要搞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这一套,现在是21世纪了。

第二,和服属于民族文化服装,文化属性更大一些,如果展示日本文化属性的物件,属于违法,那么为了服众,我觉得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有偏差,也就是一切和日本文化属性的物件,应该列为禁止物件。

我本人对这类物件并没有特别的喜好,我只是觉得,既然要禁,那肯定不能只禁一件衣服,穿和服犯法,开日系车就不犯法了吗?这很离谱啊。

因此,日本动漫、日系车、日系店铺、日系风情街等等一系列和日本文化相关的东西,应该一并列为违法物品,应该禁止使用日本动漫人物作为任何社交平台头像,禁止日系车上路,日本人的产品在中国的大地上跑得贼欢这不讽刺吗?

禁止日料店和所谓的风情街,全国应当摸排,所有类似街道应该停业整顿重新装修,日企可以暂时保留,但里面的东西仅限于在园区内使用,坚决不能带到外面。

当然了,有人会说,这会吓跑日本企业和投资,那就无所谓了,既然要做,就不要怕后果,跑了就跑了,至于企业跑了这么大量的就业人员怎么办,让他们自己解决,就地转为灵活就业者,不能增加社会负担,大学生找工作难怎么办?怎么会难呢?工地上都招不到人。

第三,当地不要再搞这种什么风情街了,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属于钓鱼。

你几十个亿上百亿的资金砸进去,专门打造一条日本风情街,结果穿和服拍个照就属于寻衅滋事了,你招牌上大量日本字怎么不属于寻衅滋事了?你建这条街的时候怎么就不聊民族情感了?

老话儿叫不要考验人性,老祖宗的话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大家都是普通人,拍个照打个卡什么的很正常,如果要和日系文化彻底切割,没问题,就不要建这类风情街,不要弄个危墙在这里。

建好了,霓虹闪烁的,吸引人过去,结果穿个和服拍照就涉嫌寻衅滋事了,非常钓鱼了。

第四,我对法律的理解是,法律应当能提供确定性,由于法律背后是公权力,是靠国家暴力机器作为支撑,法律只有是确定的,才能提供安全感,对于没有触犯法律的人而言,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法律可以随意游走,看大家愤怒什么就打什么,结果就会是人人自危,这是真正的刑不可知威不可测,这句话的下面一句是「则民畏上也」。

就看我们想不想活在这种「畏上也」的世界里。

在这种逻辑下,我认为法律不仅不应该以寻衅滋事带走女生,相反,对于那些试图以穿和服为名攻击殴打女生的行为,才是警方真正该以寻衅滋事管控的行为。

还是那句话,在我看来,我不认为这是不是一个精日的问题,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我不想活在一个「畏上也」的没有安全感和确定性的环境中,我认为法律很有必要划出一条道出来,让大家不要往里跳。

所以,如果穿和服算寻衅滋事,应当写在法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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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标签:公权力   和服   老话儿   法律   雷区   日本   确定性   物件   法律问题   警方   安全感   属性   随意   也就是   麻烦   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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