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公安局长被指帮人有偿删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落马公安局长被指帮人有偿删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肖天树。资料图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6月28日消息,咸宁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根据通报,肖天树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删除网络负面帖文、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


多名下属被查

肖天树生于1974年12月,是湖北麻城人,1997年进入湖北省公安厅见习,后在该厅交通警察总队工作。2011年,37岁的肖天树任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进入正处级干部序列。

2012年初,肖天树调任潜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后出任潜江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肖天树回到省厅工作,出任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政委(副厅长级)、高速公路警察总队总队长。2018年,肖天树再度前往地级市任职,出任咸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肖天树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该局有多人落马,其中法制支队支队长程隽逸、特警支队支队长陈江涛、刑侦支队支队长胡卫东、市局政治部主任陈荣华4人被指与当地赌博团伙有染,故意包庇、放纵他人开设赌场。

2019年,肖天树曾在一档电视节目中介绍咸宁公安“放开异地执法权”的工作措施,其中提到:“对有组织的赌博、制贩吸毒品违法犯罪、入室盗窃和抢劫抢夺四类案件,全地域放开、全警打击。”

此外,官察君注意到,包括肖天树在内,咸宁市公安局已有三任局长落马。此前落马的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和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先后担任过该局局长。

2020年5月,咸宁市公安局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会上组织观看了由咸宁市纪委监委摄制的警示教育片《毁伞》,肖天树出席会议并发言。

2021年12月,肖天树卸任咸宁市副市长及市公安局职务,直到2022年1月被查。


为他人有偿删帖

此次通报中出现了一个较为罕见的细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删除网络负面帖文谋利。

官察君注意到,除了肖天树之外,还有一些官员有偿删帖的案例被曝光。2008年至2010年间,原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副局长高剑云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索要、收受贿赂数额较大。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间,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队长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

在为他人删除负面帖文的同时,肖天树本人则拥有不少“正面”的报道帖文。2018年,一篇《咸宁第一场雪来得猛,小车打滑侧翻,公安局长推车施救》的报道写道:“早上11许,在咸宁桂乡大道,一辆小车滑入水沟中,正巧被咸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肖天树碰到,他和民警一起对该车施救。”

2021年5月,一篇题为《公安局长街头飞奔救人!》的文章让肖天树受到舆论赞扬。据报道,当时肖天树带人去戒毒社区和康复人员家里回访,路遇一妇女因低血糖晕倒,立即下车飞奔过去救人,随警采访的记者正好用镜头记录下了这一幕。

但是,无论肖天树在曾经的报道中是什么形象,如今都逃不过党纪国法的严惩。根据通报,肖天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来源:官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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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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