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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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组部负责人关于《意见》答记者问之后,省财政厅老干部工作处联合厅离退休干部党总支积极行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推送、集中研讨、体会交流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热潮。离退休干部党员纷纷畅谈思想认识、贯彻路径,推动《意见》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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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离退休干部党总支书记林永经表示,《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将按《意见》要求进行贯彻落实。一要强化对《意见》精神的领悟,引导离退休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强化政治引领,引导离退休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要强化党支部建设,引导离退休干部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发挥余热,助力福建财政事业发展。

厅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书记陈逸超表示,《意见》关于严格组织生活方面,既体现了原则性又不失灵活性,严宽相济。要充分考虑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年龄差异、身体条件、居住分散等情况,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可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向他们传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注意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为严格组织生活提供了遵循。

厅退休干部第三党支部书记耿勇表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特别在严明纪律规矩方面,做到“四个不得”(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严守党纪、远离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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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纷纷表示,要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反复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更新思维理念,切实用《意见》精神指导和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持续发挥省财政厅5个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战斗堡垒的作用,弘扬红色财政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持续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增光添彩。

来源:省财政厅

制作:福建老年报社

编辑:陈心海

校对:季望

审核:陈浩 江舒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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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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