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前负责单位劳动人事科工作,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老师退休半年去世,其配偶可有以下几种待遇。
1.去世老师的丧葬费。丧葬费标准是老师去世时所在地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如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7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14000元。虽然这钱不是配偶的收入,但也可为配偶省下死者的丧葬费用。
2.死者遗属的抚恤金。抚恤金也是按照去世时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最高24个月,最低保底9个月。这位老师退休半年去世,那么遗属抚恤金就应为24减去6,余下18个月,再乘以7000元(假设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000),计算结果为12.6万元。各地政策也有不同。
3.遗属补贴费。因去世老师的配偶是新农合保险,说明配偶没有正式工作,按政策应给老师配偶每月遗属补贴费,至于多少,各地政策不一样,配偶如再婚遗属补贴就取消了。
4.返还去世老师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余额。养老金在核定时都有计发月数,这位老师去世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扣除已发放的半年养老金,剩余部分支给继承人。
5.返还职业年金。一般退休后职业年金都是按月发放,这个老师退休后半年后就去世,个人年金账户剩余的就可返还给遗属。
6.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继承。如果这位老师死亡后医保卡内还有钱,这个钱是可以继承的。
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欢迎大家补充、讨论。
除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外,还可以按月领取到生活补助费。
老师作为事业编制的公职人员,享受的是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所以,当老师退休半年去世,其配偶只有新农合,如果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话,除了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外,经社保部门审核后,可以按月在社保基金中领取生活补助費。
由于这一块没有国家统一标准,由各省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订政策。但每个省都有。
以江西省为例:
当退休老师去世后,直系亲属要在规定时间内(1~2个月)带着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死者的身份证丶户口本、社保卡到社保部门去报告。社保部门接到报告后,首先会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然后按照程序进行审核、计算。如果一切顺利,死者直系亲属可以领取到下面这几几笔钱:
1、5000元的丧葬费;
2、死者最后一个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标准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3、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余额。
另外,死者配偶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可以按月领取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老师退休后半年去世,其配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指无工作单位,没有购买职工社保)应享受职工遗属补助。原各省市,标准不一致。据说,现在全国统一,各省市参照标准,结合本省、市社评工资测算已故退休人其遗属补助待遇。
知道为什么考公这么吃香么?事业单位,事业编,公务员好像都是有这个待遇!去世后,不光是配偶,还有父母都是享受有生活补助的!
我们村呐,我知道的就有盐场工人(现在叫盐务局职工),医生,老师几位去世比较早的,家属享受到了这份待遇。
首先,殡葬费不用说了,就是社保都有!我们这里新农合都还有一千块呐!
其次,抚恤金,公务员四十个月,教师二十个月,公务员按啥标准咱不知道,教师就是二十个月基本工资,三万多一点,没有别人说的二十几万之类的,如果有人说提了二十几万的,估计是把提出的公积金跟这个混了!
第三,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退还。
第四,配偶,如果没有社保,只有新农合,够退休年龄,生活补助一千左右,会根据年份涨。父母两个人也是同样,但是会根据逝者的兄弟情况,也有相应比例的生活补助。
以上
我是妖刀,刀刀偏锋!
老师退休半年去世,其配偶只有新农合!其配偶可享受逝者丧葬费,20个月净工资(扣除补贴以外)。
其次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我地配偶个人,每月可以享受810抚恤全,直到配偶离世为止。
这两项政府拨发的资金,只有配偶可予以享受,和儿女丝毫无关,不得分享逝者半分钱。
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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