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真的罪大恶极吗?

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张丁材

秦桧真的罪大恶极吗?

答:据了解,秦桧(1090年—1155年11月18日) ,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投降派 的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第二次拜相期间,秦桧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虽然秦桧罪大恶极,但也有不少名人志士对他有很高的评价。如:

赵构:秦桧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

胡适:秦桧有大功而世人唾骂他至于今日,真是冤枉。

张岱:呜呼!秦桧力主和议,缓宋亡且二百余载。

朱熹:秦会之是有骨力,惜其用之错。他是见得这一边难成功,兼察得高宗意向亦不决为战讨计。

赵翼:书生徒讲文理,不揣时势,未有不误人家国者。宋之南渡,秦桧主和议,以成偏安之局,当时议者无不以反颜事仇为桧罪,而后之力主恢复者,张德远一出而辄败,韩侂胄再出而又败,卒之仍以和议保疆。

毛泽东: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




哎呀,谁不知道秦桧那个老贼的罪大恶极啊!他可是中国历史上最出名的汉奸之一!他是一个口口声声说着爱国话的国贼,一个饱受民愤、遭天地共愤的败类王八蛋。简直肆虐到没谱了!

首先,秦桧本来是一个朝廷官员,虽然他手握重权,但他应该忠心耿耿地为国家服务,保护百姓安全才对。可惜这个人谋望太大,妄图一步登天,结果不仅卖了祖宗的国家,还让南宋遭受了金人‬军队的侵袭。他的所作所为简直背叛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和尊严啊!

更不能容忍的是,秦桧十分‬害怕‬内‬人‬王室氏‬,连‬在外‬的‬私生子‬都不敢‬让其‬认祖归宗‬,还对抗义士发动了残酷无情的镇压和迫害。不管是岳飞等爱国英雄,都成为了他的手下败将,在他的指挥下被杀害或投降。这种卖国求荣、草菅人命的行径真是千古罪人啊!

总之,秦桧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汉奸,他的所作所为不仅在历史上引起了广泛的谴责,而且在我们现代人的记忆中也永远不会被淡忘。这种人类渣滓简直就是一种毒瘤,必须避之唯恐不及!









你说呢?

卖国求荣,难道正常?

无罪释放???




这还用问吗?怎的?又有人想翻案?没门!




秦桧就是罪大恶极,陷害忠良,勾结金兵侵宋,罪该万死,国家罪人,卖国求荣,不是罪大恶极吗,新象现在的贪官把国都卖了,中国人民还有好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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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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