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中,芮小丹为什么自杀?

在小说原著中,芮小丹等到警察来了后,确保歹徒落入法网后,当着众多警察的面选择了自杀;而在电视剧中,因为我国的客观环境,编辑选择了让她因公殉职。不论是小说,还是电视剧,芮小丹都死了。这里,我以小说为依据,简单分析一下。

我认为芮小丹选择自杀的原因,是受丁元英的强势文化影响。什么是强势文化呢?按照丁元英的说法,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而相对的弱势文化则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主的文化。

纵观全书,这种所谓的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最终的解释是大道无情,物竞天择。比如丁元英设计的王庙村”杀富济贫“式的扶贫,也就是抛开一切的道德与感情束缚,按照所谓的规律(我个人认为就是利益),去处理一切事物。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彻彻底底地实行法无禁止则可行的思想。

在最后的离别电话中,丁元英沉默没有说话,因为他认为芮小丹作为警察,抓捕罪犯是她的职责,哪怕因此面临生命危险也无权避险。因此,他不能劝她诸如不要轻举妄动,不要以身涉险等之类的话。

就是在那天晚上,在公园广场,他曾告诉她:只要你一分钟是警察,你这一分钟就必须要履行警察的天职,你就没有避险的权利。

芮小丹的这个电话在常人的判断里只能有两种解释:1.诀别。这是一个合格刑警的自然做法。2.芮小丹处于职业本能与求生本能的矛盾中,她在这种矛盾的心理驱使下给他打了电话,期望他能给她一个影响她心理倾向的意见。
丁元英心里非常清楚,王福田和赵国强作为芮小丹的同事当然倾向于第一种解释,可以通过他的证词排除第二种解释,突出芮小丹作为刑警临危不惧的正面形象。
丁元英更清楚,无论是哪一种解释都会带出一个他对芮小丹的感情问题。如果是第一种解释,人们会质问:以他与芮小丹的感情,既然他知道是诀别为什么不阻止?他怎么可以无动于衷?如果是第二种解释,人们会哀叹:当芮小丹期望他说一句话决定选择的时候,而他却给了她一个高尚而残酷的沉默。虽然有两种解释,但是这个问题无论怎么判断,都会推导出他对芮小丹面临生命危险却漠然视之的结论。
如果按第二种解释推导,那么他对芮小丹的死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然而,芮小丹作为合格刑警还需要证明吗?“证明”即是对她的不尊重。他对芮小丹的感情还需要别人的理解吗?“需要理解”即是对这种感情的亵渎。

第二,他也不用对芮小丹说“你要小心”之类的话,在丁元英看来则是虚伪的,它只能满足了自己的道德感,而无他用。

丁元英尽可能地把芮小丹的原话复述了一遍,说:“小丹的原话就是这样,即便有出入也是个别词句,意思不会有出入。”
赵国强一字不漏地做着笔录。
王福田问:“然后呢?你说了什么?”
丁元英回答:“我什么也没说,停了几秒小丹挂断了。”
王福田不解地问:“你怎么可能什么都没说呢?至少会有个提醒、有个嘱咐吧?”
丁元英说:“小丹有6年警龄,不用嘱咐。”
王福田的情绪有了一点变化,说:“用不用是一回事,嘱咐不嘱咐是另一回事。”
丁元英沉默了,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芮小丹最后双腿被炸断,脸部毁容。在芮小丹看来,她成为残疾人后,会给别人带来诸多的麻烦,自己会成为社会的累赘。在物竞天择的文化中,这样的生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应该被淘汰的,所以她选择了自我了结。

芮小丹的自杀给每个领导和同事的心理都带来了一个感情上的矛盾,每个人都明白芮小丹的做法避免了一切后续事情的发生,没有事迹、没有病房、没有慰问,她的死使她不会成为任何人的负担,甚至不会让别人为此支付一滴赞美的笔墨。

丁元英知道芮小丹自杀后,对芮小丹的选择又是什么态度呢?他是赞成芮小丹选择自杀的!原文第42章中如是写到:

丁元英伸过手去,轻轻抚摸着芮小丹的脸庞和长发,心里喃喃自语道:“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来去自如。丫头,不简单哪。”

什么叫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意思就是该活着的时候活着,该死的时候去死。此时,丁元英在心底念叨这句,并说芮小丹“来去自如,不简单”,意思就很明了。他也认为芮小丹此时应该去死了。

因此,芮小丹跟丁元英在一起后,受到丁元英思想的影响,慢慢地接受了他的一些强势文化观点,最终在那个时刻选择了自杀。




1.小丹毁容了、残废了,这生命留下去也就没有用了,活着反而会更糟糕,会破坏原有的美好,因此“当死”。自杀只是给她自己人生划上一个美好的句号。

2.小丹的死,也是为了成全他人。 “每个人都明白芮小丹的做法避免了一切后续事情的发生,没有事迹、没有病房、没有慰问,她的死使她不会成为任何人的负担,甚至不会让别人为此支付一滴赞美的笔墨。”

3.小丹留给丁元英的是永生的和永恒的美,是关于“作为价值”与“人生价值”更深刻、更本质的思考。

4.对小丹而言,死亡也是一种幸福。死,能化爱为永恒。小丹一开始就知道她是留不住丁元英的,古城不是丁元英的久留之地,她们俩必然会分开。制造王庙村的神话,就是给这份爱情留个念想。同时,小丹也一直希望能将这份短暂的没有结果的爱情化为永恒,而死亡,就是让自己能永远活在丁元英心里的一种选择,小丹的脑海里也早就浮现过殉情的想法,对死亡早有心理准备。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深究一下芮小丹的性格底色。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这是一个倔强而独立的女人。

6岁父母离婚之后,因为对父亲抛弃母亲心怀怨恨,20年来一直没有跟父亲说过一句话。甚至作为当事人的妈妈已经原谅父亲,她也不能释怀。

直到丁元英出现,为了借20万给丁元英完成和欧阳雪的承诺,她才抛下成见,放下脸面去喊一声爹。

试想一下,6岁到26岁,整整20年哪,这个女孩子的气性得多大,心底的倔强可想而知,只要她看准的事,真正是十头牛都拉不回。

其次她的独立有目共睹。

以她家的环境,不可能缺钱,父亲是大导演,母亲开餐馆,在90年代就有别墅有几百万存款。

这样的家庭妥妥的中产阶级,甚至够得到上层。

作为家里独生女,只要芮小丹开口,她想要的都能有。但她偏偏不,她自小就在餐馆洗碗,自己赚零花钱。

后来更是一个人回古城上寄宿高中,不靠爹不靠妈,就靠自己。

上大学时,欧阳雪想要借钱开酒店,她身无分文,却能通过行动说服母亲抵押别墅,这得多大的魄力。

再看她的档案,连丁元英也为之惊讶。

原文是这么写的:

丁元英倚在床头上打开档案夹,里面全都是各种证书和契约之类的文件,有警官大学的毕业证、律师执业资格证、警官授衔证、二等功嘉奖证、警官大学擒拿散打比赛女子组第三名证书、全省公安系统手枪射击比赛女子组第一名证书、四级英语证书、护照、德国永久居留签证、德语学时证书、街舞培训班结业证等等。

从中可以看出芮小丹勤奋、好学,有超出一般女人的气魄和胆识。

对于自己的人生,芮小丹从来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想做刑警便不顾父母反对执意而行,预见到女人不可能长久做刑警,就拿律师资格证,规划出国留学。

就如原文丁元英看到的,她是一个完全人格独立的女人,她的现在以及她所设想的将来完全是她自己的生存支点,丝毫没有给“从属”与“依赖”留有空间。

这或许正是丁元英爱她如此之深的原因。

丁元英之所以鄙夷传统文化,是因为他认为: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皇恩浩大的文化,它的实用是以皇天在上为先决条件。中国为什么穷?穷就穷在幼稚的思维,穷在期望救主、期望救恩的文化上,这是一个渗透到民族骨子里的价值判断体系,太可怕了。”

而芮小丹迥然不同,如黑暗中的一束光,照亮了丁元英的人生。

《天道》里,丁元英一直在论道说道,但真正成道的其实是芮小丹。

她所作所为来去自如,由心而做,从不违背自己的本意。

可丁元英懂得很多,却仍为了一张德国永久居留证工作买房子,做着许多他不想做的事。

即使到了中国,在一些场合他仍然保持着“尊重他人,违背本意”的习惯。

所以丁元英爱芮小丹的,不仅是肉体,更是灵魂。

说到这儿,大家想必也清楚了,芮小丹是必死无疑的。

她虽然是作者笔下最美的化身,但这美不符合现实,因而必须牺牲。

她之所以自杀,也是性格使然,她留恋世间,但她绝不允许自己做一个无用之人,哪怕自杀会让她得不到一切英雄该有的名誉,她也无所谓。

丁元英有两句话就证明了这个观点。

听闻芮小丹死讯后,他感慨:丫头,当生则生,当死则死,厉害啊。

当肖亚文问他芮小丹为什么自杀时,他说:因为她觉得自己没用了。




“芮小丹的自我了结”是印证“她不知道她是谁,她才是她”,实证“天国的女儿”的从容中道。芮小丹才是整个故事中的最顶级人物,而不是她崇拜的丁元英,无为而无所不为,“当生则生,当死则死”,知行合一的人。




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在天道中,芮小丹的自杀,因为芮小丹她的理想是完美主义者,所以产生了最终的自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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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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