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该怎么办?

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提了三年多,现在还在回答,看来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应该并不少吧。

把人打成轻微伤后,对方明明已经痊愈,却赖在医院不走,不就是为了多坑一笔钱而已,说得不好听,属于无赖行为,这种行为肯定也是违法的。


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公正,维护个人权利,应该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原则上,明明已经治愈可以出院,而赖在医院里不肯走,故意扩大对方的损失,那么只能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在打架事件中,其实“小病大治”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主要是受伤者往往觉得自己有理,于是想通过拖延住院时间来获取更多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以此捞到更多的利益。


前几年,我的两个同事住一个宿舍,下班后一个在打牌,一个在看,结果因为看牌的人多嘴,两人打了起来,结果打牌的人受了伤,住进医院。

住了半个月,还不想出来,这看牌的人,就有点受不了,他在医院一直照顾着,所以知道其实伤治得差不多了,可以出院了。

没有办法,他只能找我们几个同事去劝劝。我们就试着用“都是同事,差不多就行。”这个方法,算是解了这个围。

当然,并不是所有“赖医院”都能劝走的,这个时候就需要用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可以收集住院者的住院时间,治疗记录,医嘴嘱,特别是出院通知书,接到出院通知书后产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拒付。

如果对方提出无理由的赔偿,可以拒绝支付,让对方去起诉好了。对于有争议的赔偿部分,可以提起司法鉴定。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判定,不会支持无赖行为的。




不出院,就在医院里待着吧。

轻微伤,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的,把对方殴打致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有可能被行政拘留的。而如果在派出所达成了调解协议,是可以不被治安拘留的。

这就导致了有一些人,为了能够得到相对高的赔偿,而逼迫对方调解,对方基于被治安拘留的恐惧,就会答应高额赔偿的条件。但是有的人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意赔偿。

不愿意赔偿,将来就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的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如果对方一直在医院不出院,也没有多大关系,比如你将对方殴打至轻微伤,伤及胳膊,而对方却一直在治疗糖尿病,你说这个医疗费需要承担吗?

如果一个轻微伤,在医院花费了数十万元,其中有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也有高血压的药物,甚至还有冠心病的药物,而你只不过推了对方一下。

将来法院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以此鉴定到底哪些费用是必须由打人者承担的,哪些是受伤者自己承担的,而不是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打人者承担。

所以,人家愿意在医院待着,你也没办法强制把伤者撵出去对吧。




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我来帮你分析一下怎么办:


刚才看了很多的答案,大家总的意见就是不用管他,让他一直住着就行了。实际上,这种做法根本不可取,因为住的时间越长,将来赔偿的钱款就越多,这个压力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


住过院的人,或者有过纠纷的人都知道,对轻微伤的病人来说,其实住院费和治疗费真的没有多少钱,就是那么点的病,医院也不可能为你治疗太多的药品,花费太多的钱财,这有可能将来吃官司的,还可能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所以,治疗费和住院费不会太多的钱,关键就在误工费和护理费。


我以前回答过,赔偿的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和护理费是最贵的。比如,护理费,随便找一个家政签个护理的合同,费用基本上就得每个月一万多,误工费每天也得三四百吧。所以,这两个费用,如果再加上其他的费用,整不好就得五六万、六七万元,还是压力山大的!


对轻微伤的治安案件,如果不能和解,治安拘留是肯定的,有一个治安处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定性,就为将来的民事赔偿做了基本的准备。然后,对住院治疗的相关费用,还得赔偿,可以说是得不偿失。因为将来你肯定要败诉,有关部门会对你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钱款肯定也会到位的。


之前有一个治安案件,定责后没有调解成,然后打人的被拘留,被打的治病,最后对费用走了民事诉讼,结果败诉。不近赔偿费用和此前相比翻了一倍,还被拘留了。确实是一个值得汲取的教训!


所以,你的案子,还是要立足于调解,这样你既不用拘留了,还能省去很多麻烦。否则,你不仅要被拘留,还要赔偿相关费用,得不偿失呀!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这是所有打架案件,造成一方受伤住院后,常遇到的事情。不管伤情大小,既然获准住院,就耐着性子住下去。反正医药费、住院费、生活费、陪护费全有人支付。关键是,让打人者受受教育,打人是要用钱支撑的。看以后你还打人不。

也别说,就这一筒单处理,受伤者住到医院就不提出院,就会极大的损伤打人者的雄心壮志。甚至打人者都会产生后悔。为什么当时不让对手把自己打一顿!臥槽!你要是将我打一顿,我会去北京住院。

就是这种情况,受伤住院者不出院。尤其认为伤己全愈,仍不出院。一天天所有费用,几百几百往上加,还没头。怎么办呢?

打人固然不对,但对出现这样的问题,也还是要讨论一下的。

你是认为,受伤者的伤己全愈,并以这作为依据,想让伤者出院。但你要有人家伤愈的证据。根据谁指证谁举证的原则,这个证据还要你出。你只有请求主治医生作出这个监定。关键你作为打人者,医生会不会听你安排。假如伤者说些内伤情况,如头还疼。也许医生根夲不会给你出具证明。你也不防考虑一下作反证明,即你认为伤者己全愈,可以称,即日起不再付医疗等费用。这时受伤方如说未全愈,他将要负责出具未全愈的证明。这样,一经检查全愈与否也会自然明白。

反正病人需不需要出院,主治医师是要签字的。要多与医生结合吧。




像题主说的,这种讹诈行为应绳之以法,要是别打,挨打了算别耍赖。这种丑形,无非就是想让对方服软,或致对方坐牢,或致对方多赔钱。属于诬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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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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