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保趋严的情况下小公司怎么生存?

社保趋严本身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不管是1到2个人的小公司,还是几百人的大公司,都应该一视同仁。

做生意是需要成本的,干企业是需要良心的。我们不能把企业的存活和挣钱建立在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身上,这样不道德更是违法。

2019年1月1日,我们社会保险开始由税务部门征缴之后 ,很多企业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担心,那就是对以前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征缴。

其实这一点大可放心,人社部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不得开展自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专项清缴行动,在国家的统一和部署安排下才可以。当然劳动者自行维权仍然会继续支持的。

国务院在9月7日的常务会议中指出,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确保总体上企业不增加负担。

大家担心,由于税务部门掌握真实的职工工资数据,按照职工工资征收社保费可能会大大增加负担。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这几种方式来避免:

第一种方式。一两个人的小公司,就不要区分老板和打工者了,让职工参与入股。通过股份分红的形式获取的收入,如果因为职工入股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免个人所得税的。这样一方面让职工参与管理增加了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规避了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第二种方式,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将职工的具体工作规范出来,签订劳务合同。通过劳务形式获得的劳务费收入,不需要交纳社保,但是按照一年六万元的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当然还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很多人年入10万都不一定交税呢。

第三种方式,利用公司政策,合理降低社保个人所得税基数。

其实以前的时候就有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收入那么高,他们却不怎么交个人所得税呢?原因就是他们有很多津贴、补贴等福利性支出。比如现在他们工资部分中的改革性津贴部分。

但在职工工资中,独生子女费也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虽然说山东一些地方规定不低于十元,但是并没有提到封顶的问题。

还有职工的一些午餐补助、伙食补助、旅费、安家费等等。可以通过跟税务部门核实,确认不纳入缴费基数之后,合理将工资划分。



如果我们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的力度比较大,抵消了企业增加的缴费基数的话,所有担心也就烟消云散了。

而大家都知道中小企业工资普遍不高,而如果企业的职工工资一直在缴费基数左右的话,降低缴费费率反而会降低企业负担,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所以,不要担心,路就在脚下,只要努力去走,肯定有更辉煌的明天。




开公司就该死吗?一个小微企业雇佣的工人都不如一个饭店的工人多,饭店利润百分三十以上,企业有吗?事事针对企业,这里捞一把那里捞一把让企业怎么发展?社保改制后只有裁员,成本提高最后消费者买单




对一二人的小公司应该是全部免除所得税和各种费用,生存不易。




我们公司正常二十几人,听说新政出来,过完年要裁掉一小半人,唉现在老板们也不容易,现在搞这出,不知道多少人要下岗




小公司老板是打工的,大公司老板才是老板




悲哀,中小企业不得不按规定给员工交社保后,竟然都要倒闭了。




民企日子真的越来越困难了,负担、费用越来越高,前两年出口企业倒闭潮已经一波了,现在用工密集型民企估计头更疼了。招人难,留人难,用人更难。借钱难,融钱难,赚钱更难。




小公司雇2人,赚到的都不够发工资的,还有房租等一些其他支出,还是关了吧!




社保入税的正式日期日益临近,很多中小企业都在思索应对之策。因为社保一旦入税,中小企业就不能向从前那样,轻易逃避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了。并且,也不能像从前那样给员工默认缴纳最低档位的社保,而是要根据其收入状况据实缴纳社保。

因此,有人说中小企业的寒冬就要来临。因为社保费率一直居高不下,本来社保费用就给中小企业造成巨大压力,入税改革更是让他们“压力山大”。那么,有没有合法手段稍微减轻一下中小企业的社保负担呢?目前来说,有两种方法可以合法规避社保义务。

一、将劳动关系改为业务合作关系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工资实行“提成式”的员工,比如销售人员。那么,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我举个例子简单说明一下。

比如甲本来是A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销售岗位,薪酬结构是底薪+提成。现在,A房地产公司可以和甲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与甲合作销售相应房产,每售出一套房产,利润如何在双方之间分配。也就是说,甲的工作内容其实没变,只是收入结构变成了“无底薪+高提成”。但是,双方之间已经不是劳动关系了,A公司也不需要为甲缴纳社保。

二、活用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用工不具有缴纳五险的法定义务,只用缴纳工伤保险。但大多数地区社保局都不支持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就算支持,工伤保险的费用也不高。唯一的问题是,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但是这个问题,可以用以下方法予以解决。

比如,甲乙两个酒店分别与AB两名劳动者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他们是这样安排具体工作的。早上A在甲酒店担任前台,而B在乙酒店担任前台;下午则刚好相反,A在乙酒店担任前台,而B在甲酒店担任前台。

如此一来,无论是甲酒店还是乙酒店,每天都只对AB用工不超过四小时,而酒店的前台工作却没被耽搁。而甲乙酒店,也就能名正言顺地不为AB缴纳社保了。




应该都把企业收归国有,不然这一搞私企本来就利润薄的就得熄火,关键是他们企业一跨,老子得失业,还得重新找个上万的工资,这他妈多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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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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