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停业,不为职工缴社保,也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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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国有企业单位停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也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如果说所在的原工作单位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应当是属于放假的人员。那么根据相关的规定作为公司来讲,必须要正常承担。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五险一金的费用。并且还要给你发放相应的生活费,当然这个生活费的标准,是不能够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很显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前,你的社保一般情况下都会正常拥有。但是我们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那么就不会享受原单位的社保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说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应该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该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但如果说你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没有经济补偿的待遇,同时也不能够享受失业金,所以说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

其实我们即便是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也没有关系,你也可以去找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工作,也是可以增加自己的实际收入。这样的话,我们既可以享受到原单位的社保和生活费的待遇,再去找一份工作,也可以弥补自己收入不足的问题。所以很多人实际上都是属于这样的一种状况,这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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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停业期间,是应该为职工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但国营企业停业期间,法律规定,企业是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企业在停业期间没有履行为职工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解决。


但如果企业确实是因为无力承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而未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那职工就需要通过去法院起诉的程序进行解决。


但解决的前提是,要看企业的资产是否可以依法变现。


如果可以依法变现,也需要经过法院的依法裁决,才可以解决企业资产变现的问题。


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都归国家所有,都是国家的财产,企业是无权处置的。


企业破产或改制,都需要经过国资委的批准才可以实施。


所以对于国营企业停业期间未给职工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不是职工与企业之间能简单解决的。


想解决,只能靠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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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用怕,破产清算后是一次补交的,但个人帐户没有利息,也不要调转,就是靠,你该啥干啥,我的经验,有的调转,档案都调没了,有的还不如原国营单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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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标签:国营企业   劳动合同   社保   职工   生活费   国有企业   原单位   社会保险费   待遇   义务   资产   单位   关系   社会   工作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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