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缴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为什么?


自己缴纳的社保包括两部分,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参保人死亡后,没有来得及的,是否可以全额退款,关键要看参加的是哪一个险种。即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能退的只能是个人账户存储额,但两种情况也是不一样的。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全额退款。我们知道,对于城镇无固定职业或进城灵活就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的参保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高,退休待遇和医疗报销比例也高。但是,个人缴费不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比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只有40%进入个人账户,,60%进入统筹账户。假如每月缴费600,那么只有240进入个人账户,360进入统筹账户。所以,如果参保人领之前死亡了,已经缴费10年,共缴纳养老保险费7.2万,但只能退还2.88万以及所产生的利息。

同样道理,职工医疗保险费也不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按照规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所缴保费大致70%进入统筹账户,30%进入个人账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账户返还额。假如每月缴费400,每月返还额为120。参保人死亡,对个人账户存储额可以继承方式返还。统筹账户缴费不能退还。假如缴费10年4.8万,可以退还1.38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可以全额退还,但医疗保险费不能退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以前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也是自己缴费为主,政府补贴辅助。城居保每年缴费一次,大部分地区档次从100到1500/年共12个档次,每档政府相应补贴30至80不等,自己缴纳的费用和政府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参保人死亡时,个人账户存储额可以全额退还,包括政府补贴和利息等。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也是每年缴费一次,目前最低档次220/年,有的地方最高可达到1000/年左右。但是,城乡居民医保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也就是说每年或每月是没有返还额的,全部缴费进入统筹账户。所缴费用低,保险有一定保障。但是没有个人返还额,缴纳费用只管一年之内的医疗报销,过期必须续保直至终身,否则不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因此,这种自己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是一分也不能退还的。




自己交的社保就是灵活就业参保。

不管是还没领养老金还是说已经领了,人去世都可以获得一些补助,但是不是全额退钱这么简单。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各省的补助项目以及标准肯定不同,我说说山东的标准(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

1、丧葬费

定额1000元。

2、抚恤金

10个月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需要进行折算。

3、供养亲属生活费

这个是几百元每个月,隔几年就会上调。这个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4、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依法继承

上述标准是说的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规定的制定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但是社会保险法也说了,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都能享受相关待遇,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应该也是参照这个标准的。上述待遇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里还要说一种情形,就是领失业金期间,如果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也一样享受上述待遇,待遇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及时向当地人社局进行咨询,按要求准备资料申请相关待遇。

最后还要说一句,即便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去世的,也有丧葬费(无其他补助),一般是几千元不等,很多人不知道这回事,也就没享受到相关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也是可以依法继承。




您好,没到退休年龄人就去世了,社保是不能全额退款的。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一共包括5个险种,分别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而这五险中,个人只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险。对于退休前去世的人员,三险中只有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可以退的,这个在行业内叫做“清算”,而单位缴纳的部分,则是划入统筹账户,我们可以理解为“充公”了。

那么,养老保险能退多少钱?

按照我国《继承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属于个人财产, 可以依法继承。

不同阶段死亡继承额的算法不一样。如果在职时死亡,继承额=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如果是退休后死亡,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医疗保险虽然不能“退款”,但是可以把医保存折的钱取出来。

在北京,每个参保者会有一本北京银行的存折,按照规定,每个月从工资里扣的医疗保险费被全额返到这个银行账户里。所以,如果参保人生前没有支取过这笔钱,余额应该还是有一些的。

另外,家属还有两笔钱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两笔钱,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北京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丧葬费的标准是5000元,用来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抚恤金则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来确定。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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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后,在没有办理退休前死亡后能否全额退款。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不能全额退款的,但是如果加上死亡补助金和抚慰金,实际上和个人缴纳的全款差不多。

第一,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参保人死亡后只能退回个人账户资金。

社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因非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时,一般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是划入了统筹账户,只有8%划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6%划入了医疗统筹基金,2%划入了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后,养老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8%是属于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钱永远属于个人,除了本金以外,还要按照规定的记账利率计息,所以个人账户上的本金和利息,可由遗属来继承和一次性支取,但是划入统筹账户的12%,钱虽然是自己缴纳的,但是已经划入了统筹账户,统筹账户的钱,属于统筹基金所有,所以是没有办法退回的;医疗保险划入统筹基金的6%,参保人在生病时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但是经医治后不幸去世的,个人账户上的钱是可以由遗属来继承和支取的,统筹基金部分由于在生病住院时已经按比例进行了报销,也是不能退回的。

第二,参保人死亡后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除了退回个人账户的钱以外,其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统一,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重庆地区目前执行的标准是,丧葬补助金每人2000元,这个是固定的,没有退休的和退休的都是一样的;抚慰金是按照死者生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抚恤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个月。

第三,参保人死亡后退回的钱,加上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费用基本持平。

假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每月的平均缴费指数为5000元,缴费10年后死亡的,按照20%的缴费比例来缴费,每月缴费1000元,每年12000元,缴纳10年为12万元,其中记入个人账户的为48000元,这48000元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再加上抚慰金50000元,合计为98000元,加上丧葬补助金2000元,共计100000元,如果再加上相应的在记账利率每年8%,和本人实际缴纳的12万元差不多持平。

综上所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虽然只能退回个人账户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用,但是加上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及相应的记账利率,综合计算下来实际和个人缴纳的费用是差不多的。




自己缴的社保,没有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可以全额退款。

为什么?

其实,回答的人扯远了,我直接就进入了正题。

因为是个人缴费的,就必须全额退款。

但是,具体的操作如下,死者亲人家属必须的到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开具遗产继承证明,写明继承人合法的。

为什么?

因为,人员死亡后,个人缴的社保就变成了遗产。简单的可以在社区,村委会开具证明,到人社局办理,可以打款到指点帐户。

如果,金额较大的,亲属继承人多的,意见不一致,这个很有可能要到区县司法局公证,出具公证书了。

看似简单的,其实是要走程序,也是流程的,不能空口无凭,要文字根据,人社局才能办理全额退款。

,,具体的情况是,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配偶可以继承了。

,,父母双亡的,子女多的,意见不统一,加之社保一年交了好几千,十来年有好几万块钱的。

这个儿女有的人因为这个钱,或者是后事处理,意见不一致,所以必须的只有一个帐号,只有一个人出面,最好等办理全额退款后再商量解决。




社保一天没有领,就驾鹤西去,确实可惜了一些。

那能不能全额退款呢?答案是肯定的,社保能退,但无论任何情况下的退款,都不是全额的。

下面由【晓梒聊社保】为大家深入解析。

驾鹤西去,家属在伤心之余,还能做些什么吗?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

作为在职员工,通过单位缴纳社保,费用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比例为16%,8%。

单位一般按照缴费基数的20%划入到统筹账户中,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入到个人账户里;

也就是说,单位缴纳的全部计入到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全部计入到个人账户

而灵活就业人员就不一样了,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到统筹账户,8%计入到个人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参保人驾鹤西去后,计入到个人账户的钱,家属是可以继承的,但前提是这笔没有领完。

另外,还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不过这笔钱全国并不统一,具体还要根据地区政策而定。

明明钱是自己缴纳的,为什么不能全额退款呢?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无论是中途退保还是各种原因参保人离世,计入到统筹账户的钱是不退还的。

很多人对于统筹账户,都有这么一个误解,认为进入统筹账户的钱就被充公了,就和自己再无一点关系了,真的是这样子吗?

其实不然!

我们知道,参保人退休之后,领取到的养老金主要分两部分。

  • 个人养老金,从个人账户发放。
  • 基础养老金从统筹账户发放。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终身制,即使个人账户里的钱全部领取完之后,参保人还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主要就是因为有统筹账户

当然,统筹账户里的钱不仅仅是参保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还有国家财政补贴、国有资本划转、投资收益等等这些钱,除了发放基础养老金,还要支付日后养老金的上调,参保人身故后的丧葬费、家属抚恤金、救济金等。




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缴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

很遗憾,不能全额退款。下面简单以养老保险为例说明:

我国的社会保险是一个统账结合的制度,也就是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统筹账户,在用人单位参保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会进入统筹,也就是社保缴费基数的16%;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就是社保缴费基数的12%进入统筹。二是个人账户,在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一样的比例,都是社保缴费的8%进入个账。

只有在参保人死亡、移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退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等情况下才能申请退费,而且退回的只能是个账,个账不得提前支取。统筹账户是不退的。在参保人死亡的情况下,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全国未实现统筹,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各地也不一致。

假设参保人按5000的基数缴费10年,那么养老的总缴费为5000*20%*12*10=120000元,其中进入个账的为5000*8%*12*10=48000元,其余120000-48000=72000元进入统筹。参保人如果未办理退休死亡,那么个账48000元是可以退的。丧葬费一般计算2000元,抚恤金为每缴费1年发1个月缴费基数工资5000*10=50000元,所以合计大概退费为48000+2000+50000=100000元。如果参保人是退休死亡的,那么抚恤金的标准就是按最后一个月的养老金进行计算。




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交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我猜题主的意思是社保费用全部是自己负担的,是否能全额退款,分三种情况。其中两种情况不能,一种情况能。

第1种情况

如果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在大多数地区通常需要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答案是不能。

只能清退个人账户余额,而划入社保统筹基金的钱,是不能退回的,由社保统筹基金统筹使用。

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绝大多数地区灵活就业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20%,其中8%是划入个人账户的,12%是划入统筹基金的。只能退回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并可以享受利息或收益。

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道理也是一样,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至于失业保险,没有退费之说。

第2种情况

如果是挂靠用人单位缴纳社保,通常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五险,费用由自己全部承担,答案也是不能。

仍然是只能拿回个人账户余额(含本息),划入统筹基金的本应是用人单位承担缴费的统筹费用,无法退回。

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划入统筹基金的单位缴费比例是16%左右,划入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是8%。如果这24%都是你个人缴纳的,只能退回8%及利息或收益。

职工医疗保险道理也是一样,已经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可以继承,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不能退回。至于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费用均都没有退回之说。

第3种情况

如果你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答案是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会100%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并含本息。

结语

综上所述,社保费用全部是个人交的,如果没等到退休就死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全额退款,城镇职工社保是不能全额退款的,只能退回个人账户余额。已经划到社保统筹基金的部分,无法退回,归社保机构统筹使用。




不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没有领取养老金待遇就去世,只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享受待遇,而不是全额退款。

有关的待遇主要包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个别人员供养亲属困难补助。这几部分待遇加起来有时候会超过个人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有时候会低于

我国的社会保险情况非常复杂,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五种。就拿基本养老保险来讲,又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形式又分为企业职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三种。

对于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职工去世后可以享受的待遇远高于职工本人缴纳的部分。这两类职工参保,社会保险费是由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职工本人需要缴纳的钱数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8%,这一部分钱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每年按照相应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利滚利。近年来记账利率非常高,一直在6%~8%以上,比个人存款要高得多。

职工去世以后个人账户的部分是可以继承的,这一部分肯定不会亏本。另外还享受到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像山东省的丧葬费是1000元,2020年抚恤金也叫一次性救济金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高达67870元。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讲,由于一般按照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进入个人账户的钱数是8%。如果说个人账户增长的利息,加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少于划入统筹账户的12%,确实有亏本的可能。

不过《社会保险法》也并不强制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表述是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相应的缴费基数还可以自由选择。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自己选择养老保险是一种自由。跟商业意外保险一样,参加是一种自由。但是参加以后,要想享受待遇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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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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