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刚出生就被抛弃,28年来没人相认,最近亲生母亲得了重病,过来相认,你们怎么看?

不管错换还是偷换,你杜心知当初乙肝大三阳还非要怀孕生孩子,你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你杜心知明知乙肝大三阳还开餐馆害人就是坏良心的表现。现在亲儿子找到了你首先应该感恩姚策养母替你照顾病儿子,不说磕头吧,你也不应该恶语相向,你应该尽亲妈的本色,赶快拿钱或卖房筹钱给亲儿子看病,而不是一味地告天告地告空气,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捞钱卖惨贼喊捉贼病猫换太子,就是错换跟许妈妈有什么关系?知道错了还应该替你牺牲吗?你不愧疚吗?你要是不在乙肝大三阳的情况下要孩子,孩子会这样吗?现在怎么就成了许妈妈的错了?吃亏也是错吗?付出也是错吗?现在亲妈找到了,让亲妈尽点责任也是错吗?天理何在?




有人聪明过了头,计算着别人栽树她乘凉,别人种田她收粮。自己生娃她人养,养到了二十八岁,她厚着脸皮来相认。相认后并非见个面,而是以母亲自居,让被抛弃的孩子来照顾她,感恩她。想得美!但不合人之常情。

如果换作我,我会做得很绝情。不认!坚决不认!我甚至会说:“从你把我抛弃那天起,我就已经在你们的世界里消失了!如果现在还活着,那是有再生父母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和你没有关系了”

我还会说:“你来认我并不是由于血脉相连隔不断,而是由于你生病了,缺钱了,因而想到从我身上搞钱了,有意思吗?你在我身上投入了多少心血?为养育我成长付出了多少钱财?没有付出还想索取,好意思说出口吗?”你的这位朋友比我有善念,还去看望将她遗弃的生母,还给她花了不少钱,已是仁至义尽了。但他的亲生母亲却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她依旧不依不饶,想让弃儿回到她身边,为她尽孝,为她治病,为她服务。否则,她就骂弃儿不孝,没有良心,影响不好,实施了道德绑架。

我作为旁观者认为,弃儿之母收手吧!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孩子没有埋怨你孕子不育子的冷酷行为就不错了,是你有错在先,别怪孩儿无情。

弃儿已是二十八岁的成年人了,看了生身父母已无遗憾了。给病母花了一些钱也算报达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付出了。两清了。无论何人都不会指责弃儿是冷血之人了,而是有情有义有礼有节的识大体人士。

生母后悔去吧!哪怕把肠子悔青了也无济于事。世界本无后悔药,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




谢邀请回答,原创

刚出生,就被父母遗弃,确是件很不幸的事。在养母家生活28年从没有联系过,现在生母病重了,思女心切,想见自己女儿一面,该不该见?从人之常情来说,还是应该去看看为好。

在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的年代里,有的家庭因避孕失败,或重男轻女。便将超生或多生的女孩遗弃,被社会好心检养或抱养。我原居住地隔壁有位同事夫妇,结婚多年未生育。被人检到一个女婴,送给他们,自然高兴不己,很多人随同观看和祝贺。打开包孩子的被子,看到了写有孩子出生日期的条子,大半瓶奶水,50元人民币。一张写滿不能留养和及对抱养人哀求感激的纸条,言辞无奈恳切。在场人看了无不心酸落泪,既遣责,又同情。同事将孩子视为己出,非常宠爱。孩子长得聪明漂亮,读书用功,在上海一所大学毕业后,就地工作,成家生子。不知怎么被生母家找到了,原来生母在遗弃孩子时留了个心眼。不仅写了两份同样的纸条,自存一份。而且跟踪打听到了抱养孩子家庭信息。原来孩子生父那时在一个单位任职,怕撤职开除便将超生女儿遗弃。如今生母患乳腺癌晚期,弥留之际。迫切想见见亲生女儿。起先同事夫妇极力否认,当看到相同的纸条后,就不好再说什么。便全盘告知了女儿。女儿得知真相后,非常生气,拒绝看望。在生父不断表示谦意和养父母耐心劝导下,终于与生母一家见了面。此后两家也进行了正常联系和走动,总算有了一个好的结局。

被父母抛弃28年,必定事出有因,无奈之举,应理解和包容,生母给了你的身,养母给了你的命,同等重要。生母现在病危,预感时日不多,盼女心切,作为儿女在此时此景,应放下成见,丢掉包袱,尽力滿足生母愿望。




:很好回题,无论母亲什么情况下抛弃儿女,都是不可原凉的。至于亲母生了重病来看儿子,这是正确的。生命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只见儿子最后一面忏悔自责。她心目中是有骨肉亲情的,抛弃并不代表骨肉不存在。血脉血统永远割舍不掉。赞同母亲的做法。

减挚谢意,广大网友们的支持。此问答题超过五十位,这是网友们支持的结果。十分感谢!祝网友们健康快乐,心想事成,万事顺意![给你小心心][玫瑰][玫瑰][玫瑰][撒花][撒花][撒花][666][666][666][作揖][作揖][作揖]

谢谢广大网友们的支持鼓励!此问答题超过百位,这是网友们支持的结果。十感谢!祝网友们身体健康快乐!事事如意![爱慕][爱慕][爱慕][玫瑰][玫瑰][玫瑰][撒花][撒花][撒花][作揖][作揖][作揖][祈祷][祈祷][祈祷][加油][加油][加油]




不幸儿子被母亲抛弃28年,得知亲母重病掏钱并看望,不计前嫌值得点赞。

孩子落地不到两小时就被抛弃,无论遭遇何种理由,都是绝对的不应该,如果发生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一定会遭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同时会遭到道德与良心谴责。庆幸的是老天没有放弃,遭遇好心人收养长大,首先应感谢为你付出的人。

生母重病,弃儿心好,原谅母亲的过去,又给钱又看望,儿子的为人令人敬佩,作为母亲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应该加倍补偿对儿子的爱,母亲不久于人世,原谅吧!儿子没有别的选择,忘了吧过去,好心必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





图片来自网络




我赞成〈蒙湘牛〉的观点,被抛弃28年,不管不问,得知生母有病,不计前嫌,带钱多次看望,值得称赞。当然其母亲弃子的作法太不仁道,不管何种理由都不可原谅!问题是已经28年了,其孩子都能如此大义,外人还能说什么呢。祝福他们吧!祝其毌亲病早点好起来,不是为别的,为的是尽量少一点托累,减少孩子的负担!




你朋友念母恩值得称道

你朋友刚出生2小时,就被抛弃了。为什么把他抛弃?是未婚先孕,找不到生父或者生父不承认。无力抚养或怕丢人。是一生下来患有重病或某种残疾及缺陷,还是重男轻女旧观念严重,嫌厌是个女孩。不管是什么原因,生下来就是一条生命,做为母亲绝不该狠心把亲生骨肉抛弃。

如何抛弃的?没有介绍,无非是3种情况:第1种是将刚出生的婴儿写个纸条,出生时间,用小被包好,放在路边无人处。这就是遗弃。情节较轻,按巜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遗弃罪,《刑法》第261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第2种是将亲生婴儿卖给人贩子获利,涉嫌拐卖儿童罪,按《刑法》第240条,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种是送人收养。过去私自收养子女的,就那么的了。自巜收养法》实行后,收养要符合收养条件,经县,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民法典》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如果把婴儿送给好人家,这个婴儿还算幸运有福气。

你朋友现已28岁,不知是那种情况,快到而立之年了。你这朋友虽然28年母子没相认,但知道生母是谁,在那住,省去了到处寻找的种种烦恼。得知生母重病,这个弃儿不计前嫌,义无返顾的前去看望生母,给买吃的,并送上1万元治病费用或慰问金。在我眼里,这个弃儿是有情有义懂得生母十月怀胎的辛苦,把他生下来,送他一条生命之恩。不仅认这个生母,还在生母病重期间拿了治病或者吃饭费用。他可能知道生母当年将其抛弃,是某种原因被逼无奈。如果有一点可能,也不会把他抛弃的。28年了,看来儿子己经原谅了生母。2次见面,生母也没问儿子过的好不好,受没受委屈。但向儿子流露家里人被她拖累了,题主问什么意思?

我理解你朋友生母病的挺重,也许是不治之症,花费好多,拖累了家人,就是耽误了家人上班挣钱,还得护理她。就是看病花了好多钱。存款积蓄花没了,还得向别人借钱,到时候家人还得还,增加了家人的经济负担。这个生母尽管病的挺重,在看病花钱上还考虑拖累家人,在这点上看她的心还是善良的。

做为被抛弃的儿子,28年未相认。但生母重病中相见了,尽管生下来一天没伺候,反而把他抛弃了。生母对他很小时未尽到抚养义务。按权利义务同等来说,你朋友不尽赡养义务,并无不妥。但一转念,儿子有条件了,生母也老了,条件不怎么样,她又病重。做为儿子还是应该报生育之恩,母亲生自己一回,她有她的难处。儿子能出力出力,能出钱出钱,尽最大努力延缓生母的生命。就是生母死了,做为儿子也不愧疚了。




刚出生就被抛弃,一个可能就是在计划生育年代里超生怕罚款送人,还有就是孩子多生活困难送人了。

不管怎么说做母亲的心太狠,不道德,有一点是明确的她知道你在哪里,否则不可能有病了即过来相认。28年不管不问,也可能是送人时有约定不能见面。但后来见面了,却不问你的生活情况就有点不近人情了。我认为她说家里人被她拖累了,是因为她的病,意思是要你经常看望并出钱医治。

这方面问题,首先你做得很好。28年了,当得知生母有病能回去探望并出一万元钱款已尽心了。不管怎么说对于你生母家庭,只是有血缘关系,你不负担供养责任。

对于你来说你可以不管,尤其是对你28年的情况不闻不问一字不提,绝非正常母亲作为。她是她,你是你,如果有能力,愿意关心一下这样最好,但过多的额外要求你可根据你自身状况不予回应酌情处理。




谢邀:

看到题出的诉说,刚出生就被抛弃,28年来没人相认。最近母亲得了重病去看望了,并拿去10000块钱给她买吃的,从这点上就很值得大家敬重和赞美。

从题主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这位朋友对少时被母亲抛弃还心存怨言不能释然。

据你所述,刚生下来两个小时就被抛弃,是否是事实还待考证,因为那么小的幼儿根本就没有记忆,一切过往只不过是收养你人的一面之词。

你应该从央视"等着我"节目中得些启示,去寻找真相。很多被收养的孩子大多是被人贩子偷骗过来的,还会编些瞎话,说是路捡或是被父母抛弃的。有各别的确实因当时家庭困难食不果腹,为了活命才不得已送人的。

无论是什么原因,自己都应该去弄清真相,既然母亲还在,就不难弄清当时母子分手的真正原因,将心比心,一般来说母亲视儿女比自己生命还重要。但凡有一点点办法也不会平白无故的把儿子抛弃,让骨肉分离。

希望这位朋友在母亲的有生之年尽早弄清原委,和母亲心贴心的倾诉衷肠,化解身世疑虑,既便真是母亲有一些特殊原因将其送人,也要感恩母亲的生育之恩,毕竟是母亲把我们带到世上。

所以"风雨同舟"网友要说的是,无论是什么情况,你都应该在母亲病重需要你时,在妈妈床前陪伴尽孝,不让生我们的人临走留有遗憾,如果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就永远没有补救的机会了。




这就不用去管啦。现实生活中,管过的还不想管呢。何况他没有管他。还被抛弃了。这一点永远都不会原谅。 你好的时候把人家扔掉。现在有病了,要找别人来伺候。那是不可能的。要想伺候可以当着保姆亲诱人。付工资。想干了就干,不想干不干。这样对被弃的人公平一点。不要认为你是生了他的人。把这一项封锁在对方脖子上。 因为你当初并不是为了要生这个孩子而生孩子。为了完成你的欲望。哎,创造出来一个生命。所以你的欲望达到了,孩子你不想要。那么今天你就要付出代价。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7

标签:重病   母亲   养母   朋友   生父   生母   前嫌   骨肉   家人   年来   儿子   玫瑰   生命   孩子   网友   弃儿   社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