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怀孕九个多月的时候发现孩子是她在被强奸后怀的,该不该要?

我认真详尽的阅读了这个题目,并经反复的推敲。认为你朋友所述情况,就是一个弥天大谎!实际上就是在用被人强奸怀孕这一说辞,来掩盖她在婚外与人通奸行为的存在!下面我就详尽的推理分析一下:

首先,你朋友自称九个月前曾被人强奸。而你朋友当时的身份,自然也就有可能存在着两种可能。一种就是单身,另一种就是婚内或者正与男友同居。那么强奸事件的发生结果,也同样有可能形成两种结果。一种就是,此事件除当事两人外旁人并不知晓。而另一种就是此事件已经曝光,警方也已立案介入了调查。那么如果强奸事件发生时,你朋友的身份为单身。那么不管此事件是否曝光,你朋友一旦发现自己怀孕。必然就知道这是强奸事件的后果,自然肯定就会立即采取措施终止妊娠。也就自然不存在着什么怀孕九个月后,才发现是强奸事件的后果了。

另外,如果你朋友当时的身份,是在婚内或者正与男友同居。即使强奸事件并未曝光,但作为你朋友自己则心知肚明。随着强奸事件的发生,自己随即就怀孕。她自己腹中的小孩究竟是谁的,她自己也是一清二楚的!而她自己也肯定会立即采取措施,以终止妊娠。因为任何一个女人都是不可能去替加害自己的人,去产下他的小孩的。而如果强奸事件已经曝光。办案的警方肯定也会在第一时间提醒她,注意自己是否会怀孕。而她的丈夫或者男友。也肯定不会接受她被强奸后,又怀孕这种情况的持续存在。即使能接受她被人强奸这一事实,但肯定都会立即带她去医院终止妊娠。

再有,她在怀孕九个月后才发现,这小孩是强奸事件所带来的后果。那么基于前面两点的推测。也就是说强奸事件当时并未曝光,而是在她怀孕九个多月后才暴露出来的。那么就此来看,她口中的这个强奸事件应该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了。因为我前面已经推测过。只要是强奸真实的发生过,那这个小孩就不可能存在至九个多月。那么就此来看,她口中的强奸事件的发生。 实际上是她在为自己的怀孕,寻找一个合理的借口。直白的说。也就是用自己被强奸这一说辞,来掩盖自己婚外通奸行为的存在。

所以,强奸事件是根本就不存在的!那么为什么又会在临近生产前,才爆出一个强奸事件来呢?这只能是说明一点。那就是她自己的婚外奸情,是接近暴露或者是已经暴露了。那就是她丈夫或者男友,对她腹中小孩儿究竟是谁的,已经产生了高度的怀疑。甚至也说过要去做亲子鉴定。无奈之下,她才编造了被强奸怀孕这一故事。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她婚外的奸情已经暴露了。她却与丈夫或者男友相互勾结,以强奸的罪名要挟她的通奸对象。前不久,上海不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吗!也就是本身是通奸关系。暴露后却诬告对方强奸,然后敲诈对方50万元。而这种情况的发生,虽然并不是很多,但还是具有一定数量的存在。

所以我认为强奸事件并未发生,但她通奸行为却一直都存在。而能够将小孩儿怀孕到临近生产。本来应该是想蒙混过关,为他的通奸对象留下血脉的。但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她自己的控制!不得已为自保,才编造出了一个强奸事件来!




已经怀孕9个多月了,马上就要出生了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这是一条生命呀!孩子是无辜的。

她知道是强奸导致的怀孕,那她应该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你生下来不想要就给孩子的父亲,你们都不要就把孩子交给福利院,这样总比打掉人性点。

你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或者已经结婚。当你对象知道你肚子里孩子的身世时,估计他不会接受的。这个孩子剩下来也会导致你们感情破裂,不生下来可怜一个小生命,伤害你的身体还有可能得不到对象的原谅。

这事外人不好插手,还是要让他们两口子来决定。如果她不想放弃这段婚姻那就和对象商量下把孩子生下来送走,让不能生育的家庭收养,以后和孩子撇清关系。

母子连心,作为一个母亲是不忍心把快要出生的孩子打掉的,要是对象执意要打掉,你能保证他以后对你的态度还和之前一样吗?把孩子打掉这件事就能顺利过去吗?相信很多男人心里都会有阴影了。她更了解她的对象,你要作为朋友,那就把生与不生的后果说给你朋友听,让她自己做主。




孩子都九个多月了,不是问该不该要了。而是该想着怎么生,怎么养了?你想想,孩子九个多月了,说这话不迟了吗?

从问题可以看出,这个朋友已经结婚了,如果没有结婚,单身的话,一怀孕,就该早想到是被强奸后怀孕的,早发现,早终止妊娠,对身体伤害小。现在孩子这么大了,再说不要,迟了!

孩子是无辜的,生下来孩子,不管爸爸是谁,妈妈是固定的,妈妈肯定是疼孩子的,只是现在这个爸爸就不好说了。他知道了,会不会影响夫妻感情?会不会影响孩子的抚养。这些,才是这个朋友面对的主要问题。

怀孕九个月了,怎么忍心不要了呢?现在不要孩子,对身体伤害大,对孩子太残忍,还是商量怎么要,怎么养吧。

大家怎么看这样的事呢?孩子生下来,两口子会不会生气?还能生活下去吗?




这不是该不该要的问题,而是生下来是最好的选择,不论是对大人还是孩子。

怀孕九个多月,孩子即将足月出生。

这个时候打掉孩子和生下孩子,对于大人来说,没有任何区别,都要承受巨大的痛苦。

九个多月的婴孩是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终止其呼吸太残忍。

如果你朋友对于这个孩子的到来实在无法接受,在孩子还没落地前,就找好合法途径,孩子生下来以后,立刻把孩子送走吧。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都说母子连心,但这样的“连心”记忆不要也罢。





我的第一感觉,如果是真实情况,那肯定只能生下来,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尊重生命是第一!

但是,我仔细想想,总觉得你这个问题有点不合实际吧?

首先,为什么九个多月才发现是被强奸后怀的?

其次,又是如何发现的?做了DNA?

第三,述说不清晰,让人一头雾水,不敢轻易作答。

Ok?








已经怀孕九个多的孩子,不是该不该要,是必须要生下来,要与不要,养与不养,如何要,如何养是后续问题。如果强行做人为生产,放任孕儿生命于不顾,会涉嫌犯罪。

人的生命,并不是我们个人意识,当生命还没有形成,自然还没有意识,那只能说明是在没有意识下,有了我们的生命。至于父母是谁,他们在给予生命时演义发生过什么事儿,生命是什么意思,与自我无关。

出生有了生命,也是从朦朦胧胧中叫着爸爸妈妈,随着年龄的增长,才知道生命的形成,自己的出自哪里。由此可见,生命来自和出处,生命无辜,既孩子无辜,他有权利来世。

清楚这是个虚拟命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确实存在,很多女孩子生下胎儿后,丟弄弃垃圾桶,山坡上,公园的草丛里,只因为恐慌害怕,无所适从,扔掉了就放心了。殊不知,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若导致胎儿死亡,还要负刑事责任的……

就当今社会的优势而言,我想再傻的女孩子,不会癔症到几个月后,才知道自己怀孕,更不会放任到九个多月,马上要分勉的时候,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

眼前陷入纠结的,是孩子要是不要生下来?

首先,孩子要生下来,为什么?

我理解当事人,孩子怀了九个多月,是有意为之,不然的话,孩子也不会在几个月里安然无恙,平安的养到了生产期。

她认识加害人,而且还是熟人,怀孕前发生的事,是不是强奸,已经时过境迁,再讨论没有意义。当事人是已婚,未婚尚不明朗,生下孩子也不是登天之难,问题是生后抚养上的顾虑。

既然对方身份明确,如果现在是已婚状态,直接告诉现任丈夫,越早越好,不要抱侥幸心理,藏着掖着,让人背锅顶债,当冤大头。坦诚的说明原委,取决于对方,走留亦可。

另一个关键人,是孩子的生父,直接讨论孩子的生活,及后续的培养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周期长,接近二十年时间跨度,要考虑周全,协议的文本不要急于一次完成,要认真反复的斟酌,达成一个完整有效的文本。

人的一生很短暂,变数莫测,一夜之间的倾覆,可以富翁沦为街头流浪汉。因此在孩子抚养财务上,还是要求一次性解决,这样才能保证母子的未来生活。

有人会说,他不管孩子就告他强奸,这没有实质意义,意义是面对新生命。

纠结中也有不想要孩子的想法,这不足取,相信没有哪家医院,哪个医生愿意去冒这个险,因为已经成形的胎儿,还


即将生产,做起来有难度还有风险。

很多案例的前车之鉴,女孩子生下孩丟弃的,构成了遗弃罪,导致孩子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都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




九个月了肯定生下来了,就是去打胎医院也不可能给打了,马上就出生了,把孩子生下来如果真是被强奸导致怀孕,可以报警




不该要,因为他的到来会给你带来一生挥不去的阴影,没有出生他就是个胎儿,不要他可以,如果出生了就不好说了。




已经九个月了,不可能打掉了,只能生出来了!引产手术跟生一次孩子是一样的,为什么不给生出来呢?




怀孕九个多月,已经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了,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生下来后怎么办的问题了。

首先,要搞清楚你朋友的老公是否知道她曾经被强奸过这个事情,如果知道,那就好办了。征求一下他的意见,如果同意要,那就简单了,生下来就是。如果你朋友的老公不同意要,那就想办法送人,或者是由她的娘家扶养。

如果你朋友的老公不知道她曾经被强奸过,那么问题就复杂了。只能是如实告知,别无其它办法。如果他能接受,就没有问题了。如果他不接受,甚至于连你的朋友被强奸一事他也不原谅,那么我认为唯一的办法就是分手,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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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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