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不能到机构上课,可以投资培训机构吗?

完全可以。投资培训机构的教师是最聪明的老师,在家里有偿补课,到培训机构去上课,都是一些挣死钱挣苦钱的老师。把自己放在火上烤是最不明智的。

教师这个职业,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的比猪差,这是大家公认的。教师兢兢业业,吃苦耐劳,逆来顺受,全是凭着一颗爱心和良心在做事。国家一声令下,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都默默的遵守,从来没有怨言。尽管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低,人际关系差,很多人都在默默的奉献。

但是总有一些人自认为自己聪明灵活,看到了门道,认为找到了发家致富的途径。不惜钻法律的空子,在钢丝绳上跳,只希望不被发现,没有人举报。其实其他老师都是心知肚明,谁也不傻,只不过一个愿意干,一个不愿意干,一个敢干,一个不敢干的问题。

有偿家教现在成了触犯法律的问题。教育培训机构专门盯着一些名师有偿家教进行举报,这是风险最大的事情。到培训机构去上课,一般来说该培训机构不会去举报,别的培训机构就很难说了,甚至于老师与老师之间个人举报。

所以说投资培训机构是最明智的举动。找一个自己家的人出面注册一个培训机构,担任法人代表,教师自己做幕后老板,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在幕后进行操作。既规避了法律风险,又不出头露面。

这样一来,就消弥了课堂上不讲、课后有偿补课的恶习。




这个应该是各地有各地的规矩吧。在我们这里,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不能到辅导机构上课,更不能投资培训机构了。

其原因就是,这些都会影响老师的精力。每个人的精力都有限,分出一部分去搞其他的副业,用在教学上的精力就少了,务必会影响孩子的成绩。

其二是,担心老师会利用职业之便,为辅导机构获取生源,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老师要求某某同学去辅导机构,你是去还是不去?不去,会不会有老师会有意见?

其三,校外辅导让孩子失去假期,增加了孩子的负担。

基于种种原因,责令停止了教师的发展第二职业的机会。老师们空有满腹才华却无处安放。

其实,教师们责任心,并不会因为去不去辅导机构而增减。很多老师,事情再多,一样的会用心对待工作。

如果教师的工资足够高,待遇足够好,哪位老师会放弃轻松安逸的假期,选择去辅导机构呢?

说是限制了老师的辅导,就可以为孩子减负,孩子真正减负了吗?校外辅导学费飙升,去辅导的孩子只增不减,而教学效果却并不乐观。可是,这能怨谁呢?




更不能呀,在体制内就要好好干好体制内的事,尽心做好本质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和现实情况,这种想法恐怕是不行的。

2015年,教育部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对有偿补课问题划出了6条“红线”。

大家都知道,在职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不能到机构上课,但规定并非只有这些。

关于有偿补课,大家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老师办班收费辅导学生,或者到辅导机构“打工”。

但这仅仅是6条“红线”中的其中两条,或者说是最浅层次的两条。有偿补课的范围,远比我们想象的广泛。

比如,题主说的投资培训机构,是哪种形式的投资?出钱还是出人,还是其他?

  • 如果是出钱,无论出资多少,这与自己直接开办辅导班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 如果是出人,那已经很明确,在职老师不能去辅导班兼职。
  • 不出钱不出人,还能出什么?那只能是生源或者学生信息了。根据规定,为辅导班提供生源和学生信息,也是违规行为。

再者,如果你投资了培训机构,那很有可能被竞争对手利用。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现在的培训市场,虽然摊子越做越大,但竞争也是愈发激烈。

如果本地培训机构都有在职教师参与,那自然可以相安无事,大家一般黑,都不会拿这个说事。

但是,如果只有你这一家存在这种情况,那很有可能被同行们举报。不要问别人怎么会知道,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

当然,等被查到的时候,你也可以跟人家说:我只是投资,又没有参与。至于人家听不听你的解释,就不好说了。再说了,投资的选择有很多,为什么又非要涉足这个行业呢?

我是一位教师,专注教育领域。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关注。




目前我们规定的是中小学在职教师不能有偿补课。如果是中小学在职教师想投资培训机构,那肯定是可以的,但是他不能担任里面的法人代表,可以作为股东,作为一种理财是允许的。

如果他想利用在职教师的身份来进行招揽学生,甚至是引导自己学校的学生到他所投资的教育机构参加培训的话,就有可能存在问题。

目前在一线城市有很多名校的教师脱岗到培训机构当中担任专职教师,或者是本身创办培训机构,所以如果你对教育培训很感兴趣,或者是你对教育培训市场比较看好,可以大胆的离职,并且创办培训机构,也可以利用你的专业知识获得比较好的回报。




我认为,现在禁止的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到培训机构兼职,并不禁止教师合法的投资行为,因此,在职教师投资培训机构,应该是可以的。

任何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到培训机构兼职,都可能影响教师的本职工作,降低学校教育的质量和声誉,推动教育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加重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和焦虑。同时,受利益驱动,个别教师难免使用不正当手段,让学生和家长被自愿。

如果教师只是向培训机构投资,并不参与兼职或向培训机构介绍自己的学生,尽管主观上是想获取收益,但客观上也是在为社会作贡献,应该得到支持。当然,要注意的是,所投资的培训机构要有合法的资质,不能是"地下的";既然是投资,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赚、保、赔都是有可能的。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大力整治培训机构的当下,更是如此。





教育部为什么不让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因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会引发一系列利益冲突,师生矛盾,家校矛盾频发。如果教师投资培训机构,虽然没有文件禁止,但同样因为利益驱动,为维持培训机构生源,教师暗中操作宣传等各种手段的运用,将以另一种“补课”形式让学生家长苦不堪言。因此,为避免自身陷入利益圈中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影响公职,所以不建议投资培训机构。




既然不能上课和有偿补课,那就更不能投资培训机构了,投资培训机构弊大于利。




强制学生参加,然后悄悄分层




在职老师虽然不能有偿补课,但是肯定是可以投资培训机构的,如果怕举报或者招惹不变,法人可以是家人或者是爱人,与合伙人投资也是可以的。

虽说在职教师严谨补课,到我们所在地补课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尤其是小升初之后,部分初中老师们不仅寒暑假安排的满满当当,就连平时的周末也是挺丰富的,环境所致。

相对于有偿辅导,老师们去投资机构还能让人好接受一些,毕竟老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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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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