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社保局少计算四年社保,亏多少钱?退休两年之后能找回吗?

退休时社保局少计算了四年社保,亏多少钱?退休两年之后能找回吗?根据你这个问题的意思,也就是自己的在办理退休时,社部门少计算了四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现在已经退休了两年,这少算的四年养老保险,还能重新进行计算吗?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这肯定是能够重新计算的。毕竟有错必纠,错了就是错了,社保部门有时由于粗心大意,少计算了缴费年限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从你提供的图片来分析,你是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参保的,参保性质是个人,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一般的常规,灵活就业人员从1996年1月1日就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这说明你的社保意识,养老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但是自己真金白银,辛辛苦苦缴纳了养老保险,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居然少给计算了四年,这种错误在一般情形下无论如何都是不该发生的。但是不是真的少算了四年,参保人应该心中是有数的,毕竟缴费系统,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等都是有记载的。

在我们办理退休时,在养老金核算以后有一张养老金核算通知单,这个通知单一般在办理退休时,都要提交本人核查和签字。但很多朋友在当时签字时,可能没有注意相关的信息,比如缴费年限是多少年,自己的养老金是由哪些项目组成,每一项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等都没有仔细查看就签字了。有的人由于看不懂通知单位的内容,也没有仔细咨询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所以也是糊里糊涂就签字确认了。

退休以后,这个通知单一般自己在网上查不到,但是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是可以到社保部门的窗口打印的。这个通知单相当于自己的缴纳养老保险的一个小档案,个人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计算信息等,都是记载比较清楚的。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少算了四年,就可以去社保局打印这个通知单来自己对照。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精确计算到月份的,但在养老金计算时都是折算成年,比如缴费17年零6个月,并不是17.6年,而是17.5年,一年是12个月,6个月正好就是0.5年。缴一个月算一个月,中间如果有断缴的缴费年限,这是不能计算为缴费年限的,断缴的次数越多这是最容易出现计算错误的。

你虽然已经退休了两年,但只要自己有证据证明社保部门少计算了四年的缴费年限,这对自己还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每一年的缴费年限,在大多数地方养老金基本上都在100元左右,少计算了四年的缴费年限,相当于每月的养老金减少了400元左右,这对个人的损失还是非常大的。而且对于以后国家每年调整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死亡以后的待遇等都有影响。

有效的处理办法就是将你的情况写成一个简单的文字材料,比如要求复查退休前缴费年限的申请,或是要求重新计算养老金的申请等,交到社保局的退休审批科,要求对自己的少算的缴费年限按照实际缴费年限重新计算自己的养老金,在重新计算以后,还要重新调整的自己的养老金,从自己领取养老金之时开始补发。

社保部门在接到你的申请材料以后,一般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复查,只要通过复查证明的确少计算了四年的缴费年限,都会进行纠正,但时间可能比较长,一般大概要三个月到半年左右,在这期间最好要经常督办或是催办。由于涉及到金额比较高,所以自己的事情还要自己用心去处理,这个事情能够圆满解决,对自己是非常有益处的,这也是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和待遇。

综上所述,退休时社保部门少算了四年的缴费年限,尽管现在已经退休了两年还是可以进行申诉的,只要申诉成功,社保部门就会重新核算,每月养老金就会每月增加400元左右,从首次领取养老金的当月开始补发。




您所说的少算四年社保,应该是少给您算了四年的工龄和四年工龄的工资。

如果您有合法证据能证明您退休时,社保局给您少算了四年工龄,即使您已经退休两年,您也是可以找回,并补发少算的退休工资的。


但前提是:您证明工龄的材料,必须是档案里具备的材料,或是从市、区档案馆查到,并盖有档案馆公章的复印材料,才可以做为有效的证据证明您少算的工龄。


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材料都是无法做为证明材料证明工龄的,除了在档案馆查到的材料以外,其它证明材料,都是无效的材料。


因为职工参保者办理退休,必须以档案中的原始材料做为审核的依据。


所以,如果您想找回您认为给您少算的工龄和工资,您就必须提交符合认定工龄的档案材料。


否则,您就无法找回的。

图片来自今日头条图片搜索,侵权必删!




退休时如果少计算四年的社会保险,差不多每月能够少领三四百元呢

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退休养老金待遇实际上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如果养老金出现了少算的情况,实际上大多数都是视同缴费年限或者很早以前的劳动保险手册之类的内容。

按照国家规定,1997年我国才全面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以前,有关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待遇主要是按照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之后则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照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在平均缴费指数是0.6的情况下,每年缴费年限可以多领取0.8%的退休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平均缴费指数是1的情况下,可以多领取1%。4年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一般可以多领取3.2%~4%的社平工资。

过渡性养老金的话,每一个地方的过渡性养老金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山东省是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施个人账户以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缴费指数。

如果平均缴费指数是0.6的话,每年缴费年限可以领取0.78%的社平工资;平均缴费指数是1,可以领取1.3%的社平工资。多四年缴费年限可以多领3.12%~5.2%的社平工资。

这样算起来6.32%~9.2%的社平工资,山东省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1年是6893元,这样算起来可以多领养老金在430元到630元之间。

退休以后可不可以找回之前的缴费年限呢?实际上是可以的。因为我们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情况,出现养老金核定错误的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是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填写工龄重新认定表,对于以前的连续工龄进行核定。需要提供有关的档案材料。

如果是社保缴费年限(包括90年代及以前的缴费年限),需要通过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或者专门向社会保险征缴部门申请核定社会保险的补缴。




是这样的,退休时少算了4年的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就会大概减少三四百块钱左右,对个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损失。因为不仅养老金数额有所减少,而且在养老金上涨中其实也是不利的。

如果在退休后发现是社保局工作失误,导致给你少算了4年的缴费年限,那么完全可以凭借相应的材料进行申诉,只要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养老金方面应该是可以重新核算的,并且会将这些年少发的钱补发给你。一般来说,造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少算了4年时间,可能是由于没有考虑到视同缴费年限问题,这一块需要个人提供档案等材料来确认的。

其实,在我们办理养老退休手续时,社保部门会给我们出示相应的养老金核算明细,而且需要本人来确认的,如果说个人发现有问题,需要尽快提出来,最好不要等到退休以后再来追究问题了。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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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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