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学刚毕业有单位要,一年后找个种理由挤兑你走人呢?

大学毕业生刚入职以后工作积极性比较高,对于工作业务和单位未知事务的主观探究能动性高涨,而用人单位给予刚入职的大学生试用期大多为半年时间,试用期阶段工资待遇也比较低,这也符合国家招聘录用用人标准以及符合《劳动法》规定,等待通过半年时间的大学生对于单位工作基本上上手,熟悉单位(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之后,个别不良单位会拒绝大学毕业生顺利入职,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会找各种理由低兑大学毕业生辞职走人。

再者,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新入职的大学生可以力所能及的干一些业务和辅助性工作,而一名大学生从“菜鸟”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业务能手和技术骨干,需要公司(单位)提供一定的平台和进行大量的业务培训,对于新入职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的时间是比较漫长的,即便是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但业务和技术培训还得继续,这需要公司(单位)额外支出一定的人力和财力,这些公司(单位)不愿意在新入职员工身上耗费时光和精力成本,并且新入职员工在短期内不能够为单位(公司)到不来经济效益,因此会借助各种借口会辞退新入职大学生而不给于转正正式入职的机会。

问题中描述的这种现象是存在的,这也是当前一些不良私营企业单位的一种共象,完全是利用各种手段寻找“廉价劳动力”,是一种赤裸裸的用工劳动价值的压榨,应该取缔这样的不良单位的用人需求,国家用人单位仲裁部门应该健全用人机制,制定合理的监管制度,保证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

《劳动法》规定的对于用人试用期未可厚非,个别不良用人单位企业往往会利用这样一法规漏洞,打插边球,公然违反法律法规,而缺少一定的监管。往往新入职的大学生根本面对此种情况无法及时掌握有效的凭证。

问题中描述的情形,让人不由得可以联想到前一段时间发生在咸阳妇幼保健院公然辞退大量医护人员,领导为了达到个人别有用心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公然违反用人机制,将个人主观行为意志和意愿凌驾于国家《劳动法》之上,公然大肆“精简”医护人员,实行大换血式大量辞退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医护人员。

当然,也不排除大部分用人单位是比较“正规”的,在用人机制和新入职招聘录用方面方面遵从国家《劳动法》以及企事业单位用人相关规定。

一部分新入职的大学生在经过半年的试用期,的确因为个人综合能力不能够胜任从事的业务工作,而且和公司单位的关系不怎么好,最后被辞退,没有被转正签约。




刚毕业的大学生开的工资低,往往刚进入社会积极性高,对社会的人机关系和社会思想认识都有欠缺,有些单位就抓住这点招聘大学生!




因为大学生,心不在工作上, 不是自己愿干的,老板一看就明白 ,自己不走,想法让你走。




为什么大学刚毕业就选择你,可是一年之后就逼走你呢?

我分析了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1薪水原因,大学刚刚毕业的你没有任何工作经历,在这种时候公司可以以最低的价格招聘你进来任职,而这段时间付着你最基础的实习工资,你干的却是和别的员工一样的活。而在一年后你拥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这时候公司要支付你正常普通员工的薪水,这是公司不想看到的。同时他们可以以同样低廉的价格招聘新的毕业生,这时候可以说是逼走你最理想的时间了。

2个人原因,经历了一年的工作,公司可能发现你并不适合公司的环境,这时候逼走你也是情有可原

3大学刚毕业的你是一张白纸,充满了工作的激情来到岗位,这时候的你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都是最强大的时候,而在一年之后,感觉自己学会了很多,这时候容易产生自傲的情绪,在这时候逼走你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哪怕你去了别的单位,因为你的仅仅一年的工作经历,也不会对原公司造成什么威胁。

还是那句话努力提升自己,让你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人才,才是最不可动摇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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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学生刚从学校毕业受到社会企业的重视与青睐实属正常,这与他的“大学生”光环不无关系。在人们的印象中,大学生年轻有为,知识渊博,上进好学,可塑性强,而受到用人企业欢迎。

然而,通过一年的工作,为什么用人单位又牵出种种“理由”将其挤兑走人呢?理由如下:

我们知道,这一批的大学生基本上是独生子女,也被戏称为“小皇帝”,“小宝贝”等,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犹如温室的花朵,既未见太阳,又未经风雨,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生活,根本就谈不上操持家务,生活琐事的参与与料理。所以,尽管有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但没有经受过社会的劳动锻炼和技能知识的学习,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无从谈起,当进入社会后,这些方面的“短板”暴露怠尽,特别是不能吃苦的思想与身体条件就难以适应社会的需求。

不难看出,当这个大学生刚毕业进入这个用人单位后,以自己的“魅力”,加上年轻甚至还有点激情,努力向上的表现可能得到企业领导的认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条件的艰苦与繁重,原有的各种“病态”就逐渐显现,特别是娇生惯养,怕苦怕累的思想与行为在企业工作中逐步暴露出来,时间一长,就受到领导们的失望与诟病,久而久之,恶习不改,破罐子破摔……最后,才遭到企业领导的挤兑与解辞。

知识份子只有与工农群众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有作为”。

可见,我们大学生的成长已严重的步入了误区,在学生成长的漫长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教会孩子怎样学习,如何考上好的大学,更要教会,培养孩子怎样做人,做事的本领。




不是找个理由让走人,而是这一年没有做到单位想要的效益。在单位不只是学识还有人际关系都要处理好,才能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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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0

标签:理由   单位   劳动法   试用期   用人   这时候   年后   不良   领导   业务   时间   大学生   社会   工作   大学   企业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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