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规模合村并居,剩下的集体耕地归谁?

谢邀!农村大规模合村并居,剩下的集体耕地归谁?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合村并居之后,剩下的集体土地归谁,这个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最近,山东省合村并居试点工作在网上非常火,在网上赚足了很多农民的眼球,很多人也在网上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也有些人有很多的疑问,合村并居之后你们都居住到集中居住点去了,剩下的集体土地有到底该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合村并居并不是一定搬进集中居住点。

现在很多人在网上将合村并居之后,或者说合村并镇之后,农民就要搬进集中居住点了,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讲,合村并镇需要搬迁是为了解决居住条件恶劣,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方人的问题。或者说是为了避灾,又或是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搬迁(比如三峡大坝)等等情况。一般情况下合村并居村民可以不用搬迁,只需要把几个村子在行政编制上进行合并就可以了。

其次,合村并居后集体土地到底归谁。

在我们国家,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

在合村并居不需要搬迁的村子,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只不过是由原来那个小村转移到了合并后的大村这里,但它还是属于集体的;但是很多村民就认为,在合村并居之后,村民都搬走了,村里剩下了那么多土地,又没人耕种,这些土地是不是就成了别人的?其实并不是这样,就算你住进了集中居住点无法种地了,这部分土地还是会和其他村子合并,其依旧还会是集体的土地,不会成为私人的。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即使是合村并居了也依旧属于集体所有,只不过所有权可能会从“小集体”转移到“大集体”那里。同时,这些土地也会被合理利用,不管是对外流转还是怎么办,总会产生些效益的。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评论并关注【村官小焦】!!!




农村大规模合村并居,剩下的集体耕地归谁?

农村的合村并居,并没有大规模的进行。只是在一些地区少量的进行合并而已。至于说之前的集体耕地归谁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

农村的合村并居,只是对合并的村子的行政机构进行合并,精兵简政而已。对于耕地和集体土地来说没什么影响。也就是说,已经承包到个人的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还是在个人的;而宅地基的使用权也还是在个人的,只不过所有权可能会发生改变,毕竟村子合并了。

而对于其他的机动地、四荒地、荒山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也可能发生归属权的改变,这也是比较正常。

也就是说在合村并居之后,承包权和经营权并不会发生转变,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会发生改变,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利益。能有改变的就是那些未承包到户的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改变。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农村大规模合村并居,剩下的集体耕地归谁?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按照目前政策的规定,是本村农民共同所有,人员和村庄的移动,不会影响这个规定,就像这个生产队的人搬到那个生产队居住是一个性质的。按照国家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今后会怎样安排不敢确定,但至少几十年之内不会改变这个政策。


农村逐步合村并居是个必然趋势,大家都已经看清了这个问题。无论村庄怎么合并,土地依然还是原来的土地,土地的界限永远是清楚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每个农民手里的土地不会因为并居发生变化,能改变的也许是经营方面,随着形势的变化发生转移,但农民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我国农村目前的情况对农业的发展,已经提岀了明显的警示,很多农村岀现“空壳村”,种地老龄化,土地抛荒和后期谁来种地的情况,这些问题都急待解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具有“基本盘”的作用。国家会想尽办法加大农业管理力度和资金的投入,这样就会促进农业快速发展,无疑就会给农村带来一些新的变化。


农村无论怎样变化,最终的目标是: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这是国家的战略,农民不用担心自己的土地,也不用担心国家的安排,眼前只管种好自己承包的土地,别让自己承包的土地荒废了,这就是咱们农民责任。农村的发展会很快,农民盼望的也不会很远。




谢邀!农村合村并居,最早试点是在2008年。政策出台的目的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减少土地浪费,集中有限资源发挥最大价值。将分散的村落集中统一安置,对管理者而言,不仅可以减少村支部运作开支,还可以提高党政机关的管理效率。对村民而言,利大于弊。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可以更好的整合土地资源,依靠土地发展经济,实现脱贫致富。

农民完全不必担心土地归属权,合村并镇并不会改变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国家及地方也针对该政策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强调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持不变。不仅如此,以前有的优惠政策也保持不变,村名不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无论怎么合村并居,农村集体土地性质不会改变!这个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宪法决定的。当然,在合村并居后,咱们群众对下步耕地等管理存有顾虑是现实的。

一、无论自留地、耕地还是坑塘、道路、拆除房屋后的空闲宅基地,这些都是村集体、全体村民共有的财产。我们只有经营权、承包权而没有所有权。绝对不会说是哪一个人所有,也不会出现属于哪一个人私有的情况。

二、合村并居后的管理模式,大多数是集中居住、分别管理。仅仅是相邻村庄群众的集中居住,各村仍管理各村,各村的耕地管理、村级事务等依旧延续原有的模式。这样做能够有效减少基础设施的配套难度,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也更有利于建设相对完善的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减少空心村现象。

三、合村并居后,对于物业管理来讲,就需要设置统一的物业管理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服务。这也意味着,缴纳物业费、收缴水电费等都会有统一的收费标准、统一的物业管理模式来进行,这也有利于小区的规范和管理。

四、合村并居后,如果共同居住的村需要进行合并成新的村庄,就需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来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需要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才能通过。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这也充分保障全体村民的决定权。

五、合村并居后的耕地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在这三十年内,依然属于村民承包经营,村民可以自由的流转经营权。

六、对于并居后,老村址上的原有道路、宅基地、坑塘,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可以采取复垦等形式进行利用。无论采取统一承包经营、还是分配到户等方式,都属于村级重大事务,需要通过村民会议决议后,才可执行。




改革农地所有制,改变三农补贴政策,加速城镇化,尽快振兴农业!

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兴、农民富、农村美是国之重任。只有农业振兴,农民才能富足,富裕的农民才会建设美丽的乡村。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变三农补贴办法,加速城镇化,推进土地连片集中,实行规模化现代化经营是农业兴、农民富、农村美的必经之坦途。

根据目前现状,土地集中切实可行的方法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一次性买断为辅。但目前土地宅基地村集体所有制,小农户承包经营严重阻碍了土地集中,城镇化发展。巨额农业补贴漏洞大,种类繁多的农补效益差,按地按人补贴成福利,总之农业补贴存在不合理、成本高、效益低,甚至有的成为腐败的温床,土地集中的减速器,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所以要快速振兴农业,实现民富国强就必须深化体制改革,改变农业补贴办法。对此本人见意如下。

1,首先进行体制改革,土地及宅基地由现行的村集体所有改为乡镇所有。以行政手段,将放弃土地承包权、放弃土地使用权及不愿弃权的土地分别调整集中在一起。取消种类繁多的农业补贴,集中用于赎回农地、农地流转。乡镇以较高价用支农资金赎回进城农户自愿放弃的农地,再将赎回农地以低价出让或发包,其收益归乡镇财政,这样财政有所收益也避免财政投资个别村民受益。有利于农户落户城镇,加速城镇化。搬迁村、空心村的农地山田收归乡镇另行出让转包得以合理利用。乡镇用国家支农资金适当高租金(比如如当地正常生产亩均纯利润的2倍)流转农户农地,再以低廉(比如当地正常生产亩均纯利润的一半)租金(甚至零价、补贴),以适当规模(百亩左右为单元,可流转多单元经营)流转租给有意愿有能力的承包人。中间地租差价用支农资金补贴。这样以乡镇为媒,价格统一,双方互信,补贴单一透明,效率高,成本低,土地集中会大大加快。

2,尤先支持大平原宜农基本农田区农村人放弃农地、流转土地,安居城镇。大力推进贫困山川地区农村人放弃农地山田搬迁至城镇定居。对放弃农地按人头地亩补、弃民宅按处补,一刀切、成本低,好执行,比如1人弃农田转城补1万另1亩地补1万,一处宅基地补2万,依照先易后难,先少补后多补,逐步推进。鼓励资本下乡购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使用权。

3,规模化流转的农地必须按国家用地规划管理,尤其是基本农田必须接国家规定种植。比如必须种植适合机械化种植的粮油棉等,限制种树种草种菜等,

4,享受国家补贴的规模化经营者必须适当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贪困人员就业脱贪。这样在有人关照下贪困人员即可发挥能力也可持续脱贫(比政府给点钱,给点羊等有效)。

5,对不愿放弃土地且有能力耕种者可将其承包地调整集中在一起!不再享受农补,但鼓励其种植不宜机械化生产、收益较高的的农品!(因大规模土地不种此类农品,其价格会高,不补也收益可观)。

如此推进,兼顾各方诉求,保证各方利益,易推广!望国人参与讨论。

附:振兴农业歌

农村穷,农民苦,

人多地少是因素。

补贴多,粮价高,

几亩良田富不了。

要脱贪、想致富,

外出打工是条路。

忙耕种、闲外出,

两项难顾穷跑路。

弃良田,背水战,

创出天地一片片!

人入城、地抛荒`,

规模经营路宽广。

城域广,农村亡,

农家柴鸡变凤凰。

农业兴,农村旺,

国家强盛民富康!




不论小规模、大规模合村并居,耕地永远归村集体所有,但使用权仍然归属于原承包经营的农民。国家非常重视“三农”,承包经营权是不会随意改变的:农民有地种,才能有饭吃,农村维稳不敢忽视。除此,宅基地变耕地,仍由原住户耕种。




集体的还是集体的,不过是有村委会或者镇政府管理,个人承包的土地不会动,这点你可以放心,

人少,小村合并其实说白了,就是当下的新农村,这是个好事,住房改善,房屋整齐划一,环境污染减少,垃圾设备摆放到村里,道路干净整洁。

村里医疗条件的改善,购物店在家门口,方便。好的师资力量集中,方便小孩上下学,减少农村接孩子带来的交通事故,有利于以后的设备投入,管理起来也是一样。把村里的闲置土地变成耕地。

但是就像咱们农村里,也有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首先一点的是地离的比较远,收种很不方便,粮食的晾晒,老人的住房,改善住房是政府出一部分钱,然后咱们农民拿出来一部分钱,规划统一去盖,有的老人不愿意跟年轻人住在一起。有没有经济来源,所以说新农村还是任重道远。









归村集所有。




合村并居后,个人的土地还是个人的,集体的还是集体的,这些是最根本的,不能变。

其实严格来说,农村土地都是集体的,个人所有的只是经营权而已。

当然有的地方可能会统一运作,将土地流转出去,村民每年领土地流转金或者分红即可。但是这种情况目前来说,占比会非常小。

合村并居,涉及生产结构、空间布局、管理体制的调整,关系到人文关系、生产要素的重组,既敏感又复杂,方方面面的问题必须慎重处理。

以德州为例,他们那边明确“五不变一不降低”的政策,即合村后,原建制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各类承包、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政策不变,村级资产、债权债务不变,自然村村名不变,村民的福利待遇不变,原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不降低。

不过,由于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土地利用方面,也会存在很大差异。例如城郊地区、平原地区,将来土地可能就比较容易流转或者集中开发。而一些偏远山区,土地不连片,土地比较贫瘠缺水,交通不便,土地流转可能不会有太好的效果。


相对于土地如何利用问题,大家对于合村并居这个话题,普遍关注点在这两个问题:

1、新房得贴多少钱?

据一些网友分享的当地案例来看,贴钱是基本确定了,只不过各地补偿政策不一样,贴钱数目也就不一样。另外还得预留装修费。很多村民原本就没多少家底(孩子教育、婚嫁成本很高),这么一倒腾,真得扒层皮。

2、住楼不习惯,种地不方便,怎么办?

合村并居后,其实原本种地的人中,绝大多数还得继续种地,因为这些人一般都是年纪偏大的人,务工、做生意的总是少数,他们平时就是以在村周边务工加种地为生。不可能搬到楼上就完全解放了,除非当地的土地能全部流转出去,否则还得种地。

所以说,其实独门独院最适合,这样最接近原来农村的样子,而且还不怎么影响种地。但是据一些网友反馈,好像绝少有规划独门独院的。



总之,希望合村并居过程中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还应该重点关注如何提高农民收入问题。不提高收入,只是单纯改善或者改换居住环境,我觉得合村并居意义就没那么大了(生存环境比较恶劣的农村除外,他们必须得搬),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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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耕地   集体   农村   农地   宅基地   经营权   村子   村民   所有权   集体土地   土地   农民   政策   农业   社会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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