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入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可以从应聘公告之日开始写吗?

关于考生考入事业单位后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应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得说法肯定是不靠谱的。在具体的工作中,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以应届毕业生等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参加工作)人员身份考入事业单位的考生,其参加工作时间比较容易确定,即从考生正式报到入职起薪之日算起,简单的说其参加工作时间就是入职开始计发工资的那天。举个例子,无固定职业者张三于2020年8月10日到考入的事业单位报到,并开始工作,那么,其起薪之日和参加工作时间就均为2020年8月10日。

二是原来有固定工作又考入新单位的,其工作时间的认定就有点复杂了。如果考入新单位之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其参加工作就是进入原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得时间,就不能以进入新单位起薪之日作为其工作时间。在举个例子,比如李四于2018年8月8日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那么,他考入事业单位后,其工作时间就为2018年8月8日。

所以,考入事业单位后,工作时间以应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得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肯定不可以的。

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这个时间也是工龄的启始时间,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是参加工作的总体时间。

应聘公告之日只是事业单位的招聘启始日,之后通常要经过报名、笔试、面试、公示和试用等诸多环节,也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以上才能正式入职,入职需人社部门开据介绍信和工资关系,然后到用人单位报到,此刻才算正式参加工作,从即日起开始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现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都是以各市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部门的。考入事业单位也就是入编了,有编制了。入编的时间就是在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各项步骤后,人力社保局发出的红头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录用时间。如果在入编之前已经有工作经历,则要带上以前工作时签订的合同及工作时所交的社保流水证明到人力社保局工资科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认定的结果就是你参加工作的时间了。如果之前没有工作经历也没交过社保的就以入编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





以下文时间为准,以后记录你工龄、工作时间、算社保等都以此时间为准。




不行,要以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介绍信,办理入职手续的时间为准!




不可以。工作时间应从你公示完拿着人社局开的介绍信去单位报到的那天算。




这种政策问题要问单位人事,肯定会有明确的规定,在这儿问了也白问,浪费时间




应该是不可以的。




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经办人员。我的回答是不能从应聘公告之日写。

第一种情况是:假如你之前从来不是体制内在编人员,你考进去后,会有一个入编花名册,上面入编花名册时候就是你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也叫入伍年月,在你的工资审批表里面体现。

第二种情况是:假如你之前是体制内在编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就是你首次入编时间。




是从批准办理录用登记之日起算的,档案里有录用表,审批盖章日期就是你在这个单位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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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事业单位   公告   花名册   介绍信   工龄   国有企业   社保   考生   工资   单位   情况   正式   人员   时间   社会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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