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阿里王某文妻子追究周某涉嫌诬陷,官司能赢吗?

胜诉的可能性比较低,基本上没可能。但是打这个官司对王某好处比较多,输赢是其次。

目前事情的脉络基本清晰。女的酒后乱性,比较豪放,主动诱惑,男的没有完全把持住,趁机揩了油,幸好没越底线。

但是王某办房卡这事可能被老公得知,女的不得已,也抱着顺便干掉职场对手的想法,把王某咬出来。为证自己的无辜,还大闹公司餐厅,结果事情闹大,无法收场,只能把张某也供出来。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女人的愚蠢和无知,有时候是无法理解的。

基本上,两个男的不算特别无辜。但是王某估计平时就和女的有矛盾,张某之前可能跟女的有暧昧。王某是职场竞争对手,张某可以帮自己加分的客户领导,营销职场这种事情大家都懂的。所以第一时间女人就想把王某先干翻。幸好王某悬崖勒马,不然就真的完蛋了。

扯远了。王某打官司,主要是想把事情真相扯清楚。男的没有把持住犯了错,但是还在正常男人反应范围,连渣男都够不上。女的就精彩了,用渣女来形容都太温柔了,放荡、阴狠、无知。女的固然可以利用性别优势在法律层面占优势,男的何尝不能通过法律诉讼一遍又一遍揭露女方的放荡撒谎的面貌。

女的可能在法律层面占优,但是她犯错在现,又说谎撒泼,另有目的,让她的话可信度极低。一遍又一遍让她站上法庭,最后的结果是赢了官司输光了人。

王某犯了错,是肯定的,但是这个错误的代价太大。有时候,证明自己无辜,不一定要去辩驳错误本身,只要证明对方是个人渣就可以的。




诚谢提问!王某文一方诉讼周某,大概率会被“调解”的,也许是“双赢”(另一角度是“双输”),这件事本来就是个过家家的“大朋友游戏”,不存在谁对谁错,各让一步就不得了!可怜张某还被刑拘。

周、张、王,三人事发当天都喝了不少酒,尤其是周(7两白酒),周某勾引张某,或者张某勾引周某,还有王、周之间的暧昧,都是借酒乱性,或者借酒发情,他们都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大家都是过家家,三人的事件本身都是“有错无罪。

周某报案之初,公安开始也给了他们30天的协商处理时机,“案情复杂”么。谁料周某大闹一场,网络沸腾起来了!公安和检查就偏偏顶不住压力,谁闹腾就向着谁,谁安静谁就吃亏,还故意选择性披露调查结果,给公众留悬念吗?这逼着王、张两家都要闹腾才能求得“公正”,什么风气?

王某文被妻子发帖及上访等操作成功解救,张某妻子也接着发帖,估计也会上访。王张两家的帖子都是滴水不漏、句句精准,刀刀刺向公安和检查官的心头,也让社会公众再次大开眼界!这明显是律师拿着证据斟酌写出来的,大概率也可将帮张某脱罪。

我估计王某文和张某两人在业务联络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王某文岂能独善一身而看着张某下水?王某文有心帮张某一把,这应该才是起诉的初衷吧!

王某文一方发起诉讼,自身输赢已不重要了,大概率也将被法官调解了,而结果也将有利于张某的脱罪。“相信正义,相信善意”!各回各家,各自找妈,不好吗?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来看,我希望王某妻子反诉周某。过去几十年女性地位提升到了扭曲的角度,希望通过这个标志性案件让男女关系,包括强制猥亵、强奸罪的认定回归事实依据而轻口供,同时保护男女在法律关系中公正地位。同时希望扭曲的女拳思维得到遏制,让社会伦理回归常态。




会不会胜诉暂且不谈,关键是能给那些职场女性提个醒,不要滥用公众对女性的同情,肆意夸大事实,造成很大公共资源的浪费,给最少三个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超市张某一家,阿里王某曲一一家,阿里周某老公一家,还有因为周某而被辞退被处罚的直线上的领导等等,从一开始网络一边倒的支持周某,到如今罗生门不断,网络争议从来没有消停可以看出,周某存在巨大的问题,而且很多地方逻辑上没有解释的通,这个案子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应该给公众一个可以信服的结果,不然以后在有几个周某这样的员工,社会上将人人自危,本来开放三胎对女性在职场发展不利,现在有的企业以此为借口少用或者不用女性,将会是女性权利巨大的损害!




能赢,从个人来说,周某虚构了大量现实,进行了公开传播,的确是客观损害了王某文的名誉。要求赔偿,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是合理的,对王某文此后求职也会有帮助。

从社会来说,必须制裁周某这种恶意,利用互联网进行造谣,诬蔑他人的行为。否则这种行为很可能会大规模泛滥,耗费大量社会资源。

最后,我认为应该给阿里无辜牵连的几个同事取消处分。一个人读书高考,工作在大厂混到中上层很不容易,不能因为一次诬告就毁掉好几个人的前程。




警方没有扎实的证据是不会作出拘留决定的, 徐昕劝王妻别告了, 是因为他看到了证据材料。我希望她告,还周某一个清白!




胜不胜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弄清事实。王妻刚发文准备起诉,一帮支持周女的就跳出来说不敢诉,不会胜诉,为之前的脑残之词保留点面子。想要胜诉有几个先决条件,王某方有非常有利的证据证明周女调戏在先,其次是公安方面的,是将案件从头捋起,还是继续就周女报案部分重新寻找证据,这涉及到公安侦查的完整性和已经作出的定性问题,也是律师不建议起诉的原因,毕竟起诉还需要济南公安的侦查固定证据。不是不可为,而是需要很强的法律专业性和技巧。希望此案能推进法治更加完善,对网络潮水般的暴力有所约束。




我猜会赢官司。毕竟周某报警说的是强奸!大闹食堂举的牌子上,也明明白白的写着强奸!强奸和猥亵当然是有区别的。




闹剧罢了,她不是在证明老公无罪而是死要面子地向外人证明自己没有选错老公而已。只要周某真的喝了很多酒,那么就没有任何翻转余地,她酒后的任何反常行为恰恰反而说明了她处在无意识状态。什么她酒量很好不会那么容易醉的话,也就是法盲才说,法律上没有这个说法。你醉酒驾驶时,交警会因为你酒量好就不算你醉驾吗?肯定还是以一个标准的血液酒精含量数值来作为定义。去告只是自取其辱,一个不小心还可能引出现在没发现的他老公其实有罪的证据。




强烈支持受害者上诉状告谎渣周女!狠毒莫过妇人心啊!可以想象今后职场拒绝女性,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行业新规!否则男性将人人自危!一定要记住古人的警世良言:“行船走马,不载孤女。”,“家有闲屋,不住独女。”,“席间有女,必定有局。”……古往今来,善于撒谎编造故事,是社会上许多无良女性的天性!当今社会,但凡涉及男女两性关系的事件基本上都是以女性恶人先告状出炉,最后事实反转而收尾,“清华腚姐事件”,“公交车摸臀女事件”,“货拉拉跳车女事件”,“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这所有的一切说明了什么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啊!“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现在许多无良的女权份子利用民众的善良,利用民众对女性柔弱的同情心,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女性的袒护,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诬陷男性,制造出来各种恶性诬告事件!努力的透支着国家,民族,社会,男性,法律法规对女性的爱护,容忍和信任!究其原因,是双标的法律法规给了她们恶人先告状的信心!更是“恶意女权”泛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别有用心,另有目的的诬陷之时,无良女权,字字见血,句句致命,心狠手辣,毫不留情,何来弱势可言?!所谓“弱势女性”,此时此刻强大凶恶无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势群体不能只看性别!醉驾犯法,难道醉酒诬告就不犯法吗?!所以法律法规也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健全完善,废除双标,不能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男女平等了,法律法规却还依然墨守陈规,没有变通,把女性当做“弱势群体”对待!依据社会现实,调整现行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否则,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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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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