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明文规定:如果一方在单位工作,夫妻另一方坚决不予以招聘,对此您怎么看?

很多企业都有这方面的规定,甚至有些企业还规定在同一企业不能谈恋爱,如果被发现的话,其中一方就要离职。这个规定看起来很不合人情,但实际上企业做这方面的规定有自身的考量:在同一家企业内谈恋爱或存在夫妻关系,在工作的时候就无法做到平等公正的待遇。

没有人是圣人,当在工作中遇到自己的另一半时,内心必定会有倾向性,这样在工作的安排或考核上就会不知不觉地有偏向,造成公司内部的公平公正受到冲击,所以很多企业出台规定限制恋人或夫妻关系在企业中存在。

了解企业的初衷,我觉得应该以平常心对待这种规定,它并不是一种歧视,而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将这种规定视作一种招聘的门槛,如同学历门槛、工作经验门槛一样,就不会心存怨气,对企业存有偏见了。




你好我是菜鸟主管。

从《劳动法》角度来说,虽然规定了不能对所有人员有任何歧视,但是这种不能招聘夫妻、不招35岁以上的等等情况,在企业里司空见惯了。

但是如果明文规定而且你有明确证据(原版文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留底),那么你可以拿着这份资料去申请劳动仲裁。当然这个要看你运气,最好的结果就是劳动仲裁受理,罚款企业并且要求整改。

虽然如此,但是企业仍然不会聘用夫妻的另一方,他们只要不想招,就可以用千万个理由不要。而且也会影响在职的一方,比如会查是谁告上仲裁的,谁泄漏公司内部文件给社会人员的等等。




你好,个人算是职场老鸟,但是绝对不是老油条。我说一下我的见解:

对公司而言:

1、职场夫妻在同一家公司,如果有一方是公司高层,另一方即使工作做得再好也容易被认为是搞特殊开小灶,不利于公司凝聚人心。

2、如果两人都是普通员工,秀恩爱,容易被人认为不做正事。两口子不论感情是否和谐都会将彼此生活方式带进公司影响到其他人。

3、如果一方被上级斥责,相当于同时打两个人的脸,尤其是在小公司,低头不见抬头见,更是如此,效果堪比诛心。

4、对公司而言如果其中有一个人觉得待遇不公,公司要冒着损失两个人的风险,上级在一定成程度上更加担心可遇见的风险。

对个人而言:

1、两人在一家公司,如果公司经营不善,面对的将是对家庭的双重打击。尤其是当下房贷,车贷压身的时候,更不敢大意。

2、两个人一天天都在一起会影响感情,这不是我说的,据说有科学依据。

3、还是上面的问题,如果在同一家公司,一个人行为不公要离职,剩下的人是否还能够安心的工作呢。

以上只针对在中小企业的职场员工,如果是国企或者大企业,无所谓。因为那些企业生命力很顽强,对于那些企业,以上所说的风险基本忽略不记。最近信一句话,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有再多的卡,你是否每一张都能够取出一百块钱[流泪]






亲属回避制度是合理合法的。企业制定这样的规定,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劳动仲裁不可能会否定。

至于什么是合理范围呢?至少同一个部门,具有上下级关系,或者人数有限的同一个工作区间,或者一方在企业的机要涉密岗位,重要管理岗位都是合理的可以制定亲属回避制度的。




企业内部规定,不违法。无话可说。

但是,企业内部青年谈恋爱结婚怎么办?企业是否要劝退一方?

所以,企业的这个规定也是很奇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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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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