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是我专业的问题,可以回答,
首先,产假现在已要延长了时间,算下来,也有六个月的时间,有些地方更长的时间,对于女员工的保护国家也已经是很尽力了,可是很多人在休产假到期后却不想回想去上班了,有些是真的孩子没人带,有些是真的懒惰了不想回去接着早九晚五的工作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出于职业道德,奉劝有这样想法的人,还是不要影响到其它人吧。
按照国家规定,已生育女职工是必须在180天内向单位提交相关生育资料配合单位进行办理生育津贴领取的办理的,如果不配合影响到生育津贴发放,单位也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不发放相关的产假工资,当然这个要与地的规定相结合,很多单位HR在审批产假时也会准明有,要求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办理生育津贴。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供而受影响的,只能是个人承担责任。但是就现在提问的问题,如果她本人不想回去上班,但是已按照要求提报了相关的资料,那么单位也办理了生育津贴领取,不会影响到个人社保报销,单位必须按时发放产假工资或津贴,生育住院产生的费用也是不能走医疗报销的,这个和注意。
后期实在不想回去上班了,可以提交辞职申请,直接离职就行,关于产假津贴,原单位是必须发放的,如不然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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