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起,成都职工社保费用标准调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成都职工社保各险种比例略有调整,合计比例不变
(1) 2020年1月起,成都生育保险合并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一起收取,生育报销归属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2) 相比2019年12月,2020年1月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提高0.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下降0.2%,企业和个人缴费总比例保持不变
详情请看下表
2、成都职工社保养老最低缴费基数调高,费用提高64.56元
由于2020年1月起,成都社保基数范围为:2966-16179(2019年社保基数范围为:2966-16179)。
养老保险基数从2697提高至2966,养老保险费用从647.28元提高至711.84元,其它险种合计费用不变。2020年1月起,社保费用提高64.56元。
详情请看下表
以上提高费用是以2020年1月最低社保缴纳基数2966来算的,如果2019年12月社保缴纳基数高于2966元,则社保费用不会提高。
举个例子:2019年12月参保基数为4000元,则按35.46%比例参保,社保费用为1418.4元;2020年1月参保基数4000元,社保费用仍未1418.4元。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2020年新基数是根据2018年全口径省平均工资64717元计算得出的,待2019年全口径省平均工资发布后,将再启用新基数。即如果2020年新基数和1月基数标准有差额,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将向参保人重新补收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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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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