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很多父亲都是妥妥的女儿奴一枚,想把世界上最好的给她。平时有个磕磕碰碰父亲都得心疼半天,可见父亲对女儿的爱有多深。
然而这两天,广东湛江的李先生(化名)心情沉重而难过,因为他的小棉袄、10岁的女儿,在放学途中被电动三轮车撞飞后,电动车逃逸。
看着女儿被撞的监控视频画面,李先生心疼不已,直呼太残忍了,同时感到无比自责。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电动车速度较快,来不及减速就直接撞上了女孩,女孩瞬间被撞飞在了路边黑色轿车后车轮下,三轮车明显因为撞击倾斜了一下,车上的两人看了一眼女孩,随即驾车逃逸,没有对女孩有任何施救措施。
从李先生的口中,我们了解到,10岁的女儿今年上四年级,学校就在家附近,当天(9月28日)下午两点,女儿独自去上学,过马路时不幸被三轮车撞倒。
李先生尤记得当天听邻居说有个女孩被撞到了,他心里当即咯噔了一下,有不好的预感,急忙赶往,就看见女儿躺在黑色轿车车轮下,疼痛的抽泣,李先生当即将女儿送往医院并报了警。
经检查,女孩全身有多处创伤。
事发后,李先生调取了附近的监控,从监控了解到,撞伤女儿的是附近的送水工,对于他们撞伤女儿逃跑的行为,李先生内心充满了愤怒。
最终,警方找到了肇事者,在监控视频面前,肇事者哑口无言,其家属也向李先生道了歉。
目前关于赔偿事宜暂未协商,正在等民警的调查结果。
李先生说虽然肇事者道歉了,但心里还是非常不舒服,为何他们撞了孩子不第一时间救治而是选择逃跑,要是孩子因为时间延误耽搁了救治怎么办?都是为人父母,怎能如此残忍!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应该重罚重判!
万幸的是女孩没有生命危险。然而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幸运,在众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伤者因为没能第一时间救治而身亡的案例比比皆是。
9月23日上午,万胜永乡居民李某报警称9月21日晚,其母亲郑某失踪至今未归。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9月23日下午3点,有居民报警在万胜永乡某路段右侧的排水沟内发现已经死亡的郑某。
经过监控及现场勘察,最终确认为一辆重型货车将郑某撞伤后逃逸,导致郑某不治身亡。随后24日肇事者被抓获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如果肇事司机在撞伤郑某时,能够第一时间施救,或许可以挽回性命,然而没有如果。
那么肇事逃逸到底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从刑事责任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民事责任来说,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回到李先生女儿被撞事件,让10岁的女儿独自去上学是否有欠妥当,既然学校离家不远,为何不能送女儿上学呢?父母要有危险意识,才能给孩子塑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才能将各种意外事故挡在门外。
作为司机,不管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肇事逃逸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希望司机们小心行驶,良知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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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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