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企业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一、
小微企业2020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根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


二、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扣除凭证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四、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收到工会经费返还,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是给企业工会的,作为企业工会的收入,因此,不计入企业的收入。实务中,部分企业工会未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只能退到企业的账户上,但是企业是代收性质,并不是企业自身的收入。

企业工会组织是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由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建立的,属于非营利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因此,企业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免征企业所得税。

未成立工会,是否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呢?


很多人以为,没有成立工会就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原因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现在有些地方开始有相应的规定,对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基本都是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筹备金的。对于新办的企业,有些地方规定开办成立满6个月开始,也有些地方是满12个月开始缴纳。现在对于大多数的省份,无论有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经费一般都是由税务局代征的,具体要以当地要求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河南税务、中税答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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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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