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法: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申报日期起止后点击【查询】,再依次点击需要操作的申报表右侧的【查看】-【打印】,即可进行报表查询及打印操作。
解决方法:
此问题是由于未选择对应的“经营类别名称”所导致的,应依次选择“经营类别名称”、“经营大类”、“经营明细”、“行业名称”、“经营项目解释”、“发生应税行为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形需要填写备注后提交。
解决方法:
此错误提示是由银行端系统返回的。
可点击新增重新签订后再次尝试验证,若问题依旧,需联系相应银行查询,如银行查询确认没有问题,则应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解决方法:
自2021年4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启用新版申报表,其报表列表中删减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和原《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且将相关项目整合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中。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的解读》
解决方法:
不需要。
自2021年4月开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无需再通过【附送资料】模块上传《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附件,填写其他信息后申报即可。
解决方法:
此提示信息是由金三核心接口返回的,仅为事项提示,关闭后可直接进入业务模块办理相关业务。
注:以后遇到此类问题可查看监控提示信息窗口中“监控类型”显示的是“信息提示”还是“强制监控”,如是“信息提示”,则不影响业务办理,若是“强制监控”,则无法办理业务。
注:如有更多财务问题,可下载【在e企】app,在线问问,财税专家会给您一个专业的回复。
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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