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涉六类违规被官方通报,去年两次被罚款近3000万

7月7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指出兴业银行存在六类违法违规问题。要求银行业保险业要引起警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大白新闻注意到,就在此通报发布的前一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开了三起与兴业银行有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据企查查App显示,2020年兴业银行曾有过两笔超过千万元的巨额罚款。


六项违规被官方点名


《通报》指出,该行存在默认勾选信用卡自动分期起始金额、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以及代销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6类违法违规问题。具体违规问题如下:


兴业银行涉六类违规被官方通报,去年两次被罚款近3000万


一是为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默认勾选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兴业银行“立享卡”信用卡业务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为5000元、10000元、20000元等三档,为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该行将“立享卡”自动分期起始金额调整为默认3000元,客户办卡时无法选择其他分期起始金额。根据该行规定,客户可通过客服热线修改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但在申请表及线上渠道申请页面未向客户提示。


二是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兴业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内控存在缺陷,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失真,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兴业银行柜面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7648名客户年龄选项失真,导致部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


三是代销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兴业银行在代销保险时,存在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违规问题,信用卡中心以及北京、上海、南昌、海口等地分支机构较为突出。


四是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广州管理部、东莞分行、惠州分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存单质押或签订保证金协议。


五是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兴业银行杭州、南宁、昆明、广州等11家分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在贷款发放前后数日内向客户销售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人寿)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均高于一般人身意外险的数倍,涉及6205笔。


六是通过预收保费、超基准费率收取保费等,为保险公司和本行牟取不正当利益。兴业银行杭州、南宁、昆明、广州等分行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销售新华人寿、人保人寿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时,提前预收超过保单约定保险期间的保费,为保险公司和本行牟取不正当利益。预收保费433.02万元,涉及761笔,兴业银行取得手续费收入120.86万元。


兴业银行杭州、广州等分行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销售新华人寿、人保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时,超过监管备案的基准费率收取保费596.98万元,涉及2111笔,兴业银行取得手续费收入167.74万元。


《通报》称,兴业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中国银保监会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银行业保险业要引起警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审慎合规开展业务,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消保行为监管要求,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各分支机构,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通报,兴业银行向中新经纬回应称,对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的在消保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兴业银行高度重视,在去年底监管现场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针对存在问题逐项、逐级列明整改清单和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从快从实推进整改。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个别尚未完成的项目正按整改计划有序推进。


对于在上述违规行为中涉及到的责任人,兴业银行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7月8日下午,大白新闻致电兴业银行客服热线,一名客服表示需要先发送采访提纲,然后拨打座机拨分机号与一名李姓公关人员联系,但大白新闻多次按客服给的号码联系,均无人接听。


被通报前分支行皆被罚


大白新闻发现,就在上述通报发布的前一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开了三起与兴业银行有关的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因贷后管理未尽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新疆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该支行高管田菲菲对兴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贷后管理未尽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7月5日。


同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监控,被新疆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该分行高管李艳对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监控负直接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处罚。


2021年6月25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因办理信用证业务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被罚款25万元。该公司员工覃黎、徐蓉、姜学军,被予以警告处罚。


去年两次被罚近三千万


企查查App显示,兴业银行主体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有8条行政处罚信息,在去年被行政处罚两次,罚款接近3000万元。


2020年8月,该公司因同业投资用途不合规、授信管理不尽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违规接受地方财政部门担保,被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636万余元,并合计处以罚款1596万余元。


2020年9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5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87万余元,并处1382万余元罚款。


5项违规具体为:1.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2.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3.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4.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兴业银行官网显示,该行1988年诞生于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现已发展成为横跨境内外,线上线下结合,涵盖信托、租赁、基金、理财、期货、资产管理、研究咨询、数字金融等在内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稳居全球银行30强、世界企业500强。


来源:大白新闻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乌鲁木齐   借款人   投保人   意外险   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   大白   尽职   广州   分行   支行   信用卡   金额   消费者   去年   客户   官方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