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环卫工酒驾被查,罚款1200元

这几天,漯河交警在进行夜查行动时,查获了一辆装满垃圾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是名环卫工,涉嫌酒驾,交警将如何处理?




环卫工酒驾?罚款1200元!



5月5日晚20时45分左右,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郾城大队在辽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进行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装满垃圾的电动三轮车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为一名环卫工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孙某体内酒精含量41mg/100ml,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漯河一环卫工酒驾被查,罚款1200元


目前,郾城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孙某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平常生活和工作中难免喝酒,但一定要做到自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郾城大队交警将不分时段、不分车型、不分地点持续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以保证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来源:大河漯、漯河交警


从新闻来看,这名环卫名是在工作时间被查的。小编本想说点啥,但一边是人情一边是法理,还是留给大家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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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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