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向来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这也体现在发改委、国资委共同对混改的大力推动上。迄今发改委已先后推出四批一共200多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在实践中涌现出不错的成功案例。本次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在天津市、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地方现场会,显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分,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综合会议的信息看,未来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以下四个方面将发力:
第一,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更侧重于选择匹配度高、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利的投资者。本着对公司发展最有利的原则,科学设计股权架构,从公司发展出发,而不是从控制出发,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引入真正对公司发展有利的战略投资者;
第二,着力建设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的董事会,要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诉求,在董事会席位、董事会职责、议事规则等方面创新设计,建设有效制衡、高效决策的董事会,以现代化的公司治理能力引领混改后企业的发展。
第三,着力对混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方式。对不同股权架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的管控方式,建立以授权经营机制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厘清股东权责边界,既能确保国有权益,又能最大限度支持企业的自主经营与市场化发展。
第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企业建立高水平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以人才管理为核心,推动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科学的中长期激励,以市场化方式吸引人才、使用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
页面更新: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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