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迟发20天,公司被罚5万人民币,网友大呼:过瘾

工资迟发20天,公司被罚5万人民币,网友大呼:过瘾

正道的光


“公司每月20号才发上月工资” 一时间在网上传开,这么受关注的原因也是正中大家比较关心的工资发放日期问题,不偏不倚地插在心头,不怼你怼谁。

事件经过是这样的:深圳某公司与员工莫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20日发上个月工资,员工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最终,案件经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该劳动合同因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公司行为属拖欠工资,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4481.7元人民币。

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在每月20日或者更晚支付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认为公司支付莫某的54481.7元人民币处理正确,予以支持。而公司申请再审申请理据不足,不予采纳。

因此,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

网友的评论也大呼叫好,这篇文章应该直接发去老板的床头,为那些每月拖欠工资的厂申鸣。

工资迟发20天,公司被罚5万人民币,网友大呼:过瘾

一定要想办法


不过每个月的15号和3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到底有啥区别呢?

我们先来算一笔账:假如一个厂有100人,平均每个人每月的工资为7000块,次月15号发本月工资为7000块,那这100号人15天少发的工资就是3500*100=350000元,老板净赚35万,要是30号发工资,老板净获利70万。

那就有人说了,我们离职的时候这15天/30天的工资还是会发给我们的。

没错,会发给你的,首先像这种厂肯定不是大厂,其次财务不是自己老婆就是小姨子、三姑六婆,你人走了下个月发工资还不是人为刀俎,你为鱼肉。

还有就是你走了,这个位置会有人顶上,下一位还不是一样的道理嘛!

我们个人势单力薄,打官司肯定是打不起的,当然像上面的例子那是特例。

尤其是要打算进厂的年轻人一定要先问好待遇,发工资时间等问题,还有社保公积金保险类情况弄清楚。

社会上的企业发薪资一般分为:当月发放,次月10号前,次月15号和次月20号包括20号以后。

最优的就是当月完当月结,这种一般属事业单位和国企居多,对出勤考核不严格。

正常就是次月10号前了,此类外企占比较高。

差劲的就是次月15号了,此类有港企和销售业务占比较高的企业。

不能进的莫过于次月20号或以后了,此类要主动机就是采用递延工资的形式增加员工的离职成本,侵占时间价值,尔等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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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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