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了,是员工活该还是公司违法?


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了,是员工活该还是公司违法?

近日,一员工因打听同事工资被公司开除了。据悉,这位员工因加班跟同事差不多,便在办公场所询问同事工资。没等到同事正面回复,等来的却是公司HR关于辞退和“赔偿什么的正常给”的通知。

不少公司将“禁止私下交流工资奖金”写入劳动合同,甚至还让员工签订收入保密协议,明确违反者将被开除。很多企业实行“薪酬保密”,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隐私、防止互相攀比、减少员工流失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管理有利,但若实施不规范,就有可能造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引来官司。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薪酬必须保密,同时也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实施“薪酬保密”制度。有的企业用“薪酬保密”来对员工进行“控制”,比如“打听同事工资就开除”等约定,这种禁止性的规定有法律效力吗?企业因“薪酬保密”约定开除员工会不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呢?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判例:

一商贸公司员工在得知同事工资后,以分配不公为由,向经理提出加薪要求。后被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该员工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认为,公司虽对该员工的行为进行了举证,但对其行为对公司经营所造成的影响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另外,该公司规章制度中"对员工个人收入情况实行保密"的做法与《劳动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规定相悖。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令公司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再比如一酒店员工,因私自查看同事的工资单被发现后,酒店向工会发出了解除与该员工劳动合同的通知,工会表示同意。随后酒店以窥视同事隐私违反《员工手册》为由,解除了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该员工提起仲裁,要求认定酒店解除劳动合同非法。法院认为酒店解除劳动合同,有合法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一审二审均驳回该教练的诉求。

之所以相似情节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判决结果,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方面,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公开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但《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同工同酬”原则。在“同工同酬”原则下,员工工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应当是公开透明的,员工之间私下交流工资情况似乎并无不妥。

另一方面,法律并不禁止公司与员工约定“禁止私下交流工资奖金”的内容。并且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薪酬保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员工形成一定的约束力。

所以说,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那么,企业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企业在辞退员工时一定要有证据和辞退依据。在制定规章制度中,企业还要符合逻辑和常理,例如员工迟到一次便开除,显然有不符合常理,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还有,企业在员工入职时或入职后最好以公开形式向员工宣贯薪酬保密制度,而且这个薪酬保密制度要经过有权限部门或会议的审议通过。若形成内控制度并向员工公示宣贯,用来约束员工或降低企业开除员工的后续风险。

如果企业一没有合理的证据和辞退依据,二没有形成内控制度也没有向员工宣贯,解除劳动合同有违法的风险,从而需要支付赔偿金。因此,企业一定要有明确规定,并且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公示有效,辞退的证据充分,才可能合法解除,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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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同工同酬   同事   工资   员工   赔偿金   公司   常理   劳动合同   薪酬   规章制度   证据   风险   制度   酒店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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