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怎么处理居间费成立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因为,企业能接到项目,并不是企业的广告做得好,而是因为有关系,或者说因为中间人。而且现在其实越来越多的居间服务了,像我们看到的中介也是居间服务,这种中介机构都可以开具居间服务费。
但是现在很多项目的中间费用一般都是潜规则了,一般是越赚钱的项目要给出的服务费也就越高,关键这样的费用支出一般都是隐性支出,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如果中间人给我们开票只有自然人代开,而当地税务机关会将这笔收入界定为劳务报酬,与个人薪金等所得进行汇算清缴,边际税率可以达到45%,作为中间人肯定是不愿意的,关键是我们的业务完全就是靠中间人拿下的,而且后续结款也是中间人的面子,所以就不得不接受中间人不开票的事实。这样公司没有成本入账,需要缴纳25%的分红税,也非常恼火。
这样的问题很多企业都遇到过,都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但现在不一样了,有地方税务将这笔费用界定为经营所得,并进行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5%,与劳务报酬相比,个人经营所得不但不汇算清缴,而且税率远远低于个税45%的边际税率。
举个例子我们得到了一笔400万的居间费用,劳务报酬与个人经营所得税分别纳税多少。
增值税是一样的都是400万/(1+1%)*1%=3.96万
附加:3.96万*6%=0.24万
劳务报酬预缴个税:400万/(1+1%)*(1-20%)*40%-0.7万=12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个税:400万/(1+1%)*0.5%=1.98万
可以看出个人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的个税相比相差还是非常大的,而且个人经营所得是当场完税,核定征收后也不会汇算清缴,而劳务报酬是预缴126万,可能第二年还需要补税。
基本上核定个人经营所得后,就是我们公司都能帮其承担税费,自然人代开不需要本人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就可以。每次代开金额不能超过500万,一年可以代开12次,总共不能超过5000万,可以解决企业因缺少成本而导致利润虚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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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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