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或补税。
但是,如果你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你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
页面更新: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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