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孩子,因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离婚了。二婚找了个男的,也是二婚的,孩子跟了前妻的。
他们两个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但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到底是冷清了点,经过商量,领养了男方妹妹家的女儿。本来一直这样下去,家庭倒也和和美美。
但,最终,婚姻还是走到了终点。本来我们都觉得,女方肯定都不要这个孩子,毕竟孩子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可她偏要,还生怕老公和她抢。因为女儿已经读一年级了,每天上学放学就去女儿学校守着。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
你想呀!你对这孩子这么好,等于就是给男方家养孩子,费精力费钱,可孩子到了叛逆期,只要有心人稍微一挑拨,孩子就会和你离心,到时候肯定跑亲爸妈那里去了。何苦呢?
如果真要收养孩子,还是要去很远的地方收养,然后找个新地方重新生活,这样就没有啥流言蜚语,即使离婚要孩子也可以。
你们觉得呢?
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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