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过度鼓吹了女人的自立

这个社会,过度鼓吹了女人的自立


01


我有一个未婚的男性朋友交了一个女朋友,女方比他大一岁,还离过婚,有个一岁多的小孩。


他的家人和朋友们知道后,都纷纷劝他分手,说离过婚还带娃的女人不可娶,你自己又不是二婚,干嘛要找个二婚的?


劝说的人当中,也有不少女性,包括平时表现得很自立进步的女性;


还有不少平时为女权主义摇旗呐喊的、


宣扬女人要自尊自爱不可自轻自贱的、


鼓励不忍受难堪的婚姻就该敢爱敢离的、


追捧女人即使离婚了也要勇于再追求寻找幸福的,


一帮人。


大家都是为了这个朋友好。


只不过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拯救世界的事别人去做就好了,我们只需管住自己的安危。


女人离婚了当然有权利再重新追求爱情,只不过不要追到我们头上。离过婚的女人、大龄未婚的女人,只要她独立自强,一样可以过得很好,只不过她要孤独终老。


这个社会过度放大了女人的独立自强,一味地讴歌它,好像男人就是她的绊脚石,好像没了男人,女人就都能上天了。


不喜欢了?离婚!看不惯了?离婚!过得烦了?离婚!离婚多大点的事儿!女人最主要不要委屈了自己,要活成自己的女王!


然而这个社会的普世价值观,是跟不上这种过度放大的宣扬。


对于大多数三四十岁、甚至五六十岁的女人来说,即使离了婚,她也并不是就对婚姻绝望了,她心里也还是想再找个人结婚、互相扶持走完人生下半场的。


但社会只告诉了她们要敢于离婚、敢于再追求,却没有给她们相应的平等的再选择权利。


在婚恋市场上,再优秀再自立、再被无数鸡汤追捧成“三十而已”、“成为了更好的自己”等等,你离过婚想再婚,就是不会被高看一眼。


这个男性朋友身边的人问我怎么看,我说不管他分不分手,我都能理解,但如果他真的娶了她,我会对他高看一眼。


02


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一个可恶的坏人当街欺负一个卖艺的老人,路过的行人要么就是围观看热闹,要么就是漠不关心地走开。


新闻在网上报道后,网友们纷纷表示谴责,说这些路人怎么能那么冷漠!说得好像如果自己在场,就一定会怎么怎么样似的。


由此可见,我们的路人都是不上网的,而网友都是不上街的。


当初刻意美化女性敢离自立的是一群人,后来阻挠她们重新获得幸福的还是这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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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标签:自立   女权主义   自轻自贱   社会   女人   自强   路人   只不过   平时   权利   男性   独立   婚姻   女性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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